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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纵横通信: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总结报告书2022-04-16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总结报告书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保荐机构”或“本
机构”)担任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纵横通信”、“发行人”
或“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和持续督导机构,持续督导期
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持续督导期已届满,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出具本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人承诺

    1、本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
责任。

    2、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本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
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项   目                                  内   容

保荐机构: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 2 号楼 24 楼

主要办公地址:    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 2 号楼 24 楼

法定代表人:      马骥

项目保荐代表人    郁建、周天宇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项   目                               内   容

公司名称: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     603602

股票简称:     纵横通信

法定代表人:   苏维锋

成立日期:     2006 年 12 月 28 日

上市时间:     2017 年 8 月 10 日

注册资本:     20,384.00 万元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阡陌路 459 号 B 座 24 层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阡陌路 459 号 B 座 24 层

邮政编码:     310000

    四、保荐工作概述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本次项目所做的主要保荐工作如下:

    1、督导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

    2、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督导公
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关联交易进行操作和管
理,执行有关关联交易的内部审批程序、信息披露制度以及关联交易定价机制,
并对公司的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

    3、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对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自有资金、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4、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包括行业发展前景、国
家产业政策的变化、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的变化、资本结构的合理性及经营业绩
的稳定性等;
    5、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出具现场检查报告,以书面方式告知公司现
场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的事项,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6、密切关注并督导公司及其股东履行相关承诺;

    7、认真审阅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文件;

    8、持续关注发行人是否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

    9、定期向监管机构报告持续督导工作的相关报告。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2020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084.12万元,同比变动幅度为-37.90%,
实现营业利润-3,579.14万元,同比变动幅度为-295.8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2,277.27万元,同比变动幅度为-230.94%;2020年1-9月,公司实现营
业收入37,276.62万元,同比变动幅度为-35.12%,实现营业利润-4,079.82万元,
同比变动幅度为-308.2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45.22万元,
同比变动幅度为-209.39%;2020年全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7,755.48万元,同比
变动幅度为-10.0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60.94万元,同比变
动幅度为-56.87%。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
出现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 50%以上的情形,东方投行对公司进行了专项现
场检查,并出具了专项现场检查报告。

    六、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和评价

    在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并
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及时、准确的按照要求进行信息披露;重要事
项公司能够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并与保荐机构沟通,同时应保荐机构的要求提供相
关文件。

    七、对中介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说明及评价

    在持续督导期间,纵横通信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包括律师、会计师能够按
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专业意见,并能够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协调和核查工
作。

       八、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对公司持续督导期间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对信息
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核查,公司已按照监管部门的相
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公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披露及时、
准确、真实、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纵横通信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的
内部管理制度, 对于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能够做到合理有效控制,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十、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2021年12月31日止。

    2020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一年以内的保本
型产品,发行主体为银行等合格金融机构。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一年内,以上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
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1年3月3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截至2021年9月23日,上述资金已经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0万元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一年以内的保本
型产品,发行主体为银行等合格金融机构。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一年内有效,以上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公
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
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截至本总结报告书出具之日,纵横通信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募
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机构将继续履行对发行人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的
监督核查义务。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