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横通信:纵横通信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5-31
公司简称:纵横通信 证券代码:603602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杭州纵横
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杭
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认
真审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后,经审慎分析,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一、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独立意
见
对于向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事宜,我们认为:
1、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5 月 30 日,该授予日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
中关于授予日的规定,《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2、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
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同
时,亦不存在《管理办法》所规定的禁止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依本次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
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形;
5、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关联董事已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
决。
6、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
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人员对实现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目标的责任
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以 2022 年 5 月 30 日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
向符合条件的 49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683.00 万份,行权价格为 12.10 元/
份。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杜烈康、吴小丽、王晓湘
二〇二二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