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博天环境: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7-08-29  

						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博天环境      公告编号:临 2017-072
债券代码:136749           债券简称:G16 博天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人民币 10,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
月。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和存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56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0,01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 6.7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9,667,4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0,998,271.88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8,669,128.12 元。瑞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2 月 13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01730003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
部到位,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2、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 年 3 月 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临沂募投项目建
设和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临沂募投项目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临时补充
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截至
2017 年 8 月 18 日,公司已将上述 10,000 万元资金全额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发布的《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67)。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建设期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资额
                                                                                (月)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979.60                   1,609.04                24
临沂市中心城区水环境治理综
                                     55,050.00                  22,257.87                12
合整治工程河道治理 PPP 项目
             合计                    59,029.60                  23,866.91

    如本次首发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资额时,其不足部分
由公司自筹资金补充。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以自筹资金对上述项目进
行前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由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该等项目的自筹
资金。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17 年 7 月 31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投资额及工程进度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拟投资     募集资金累计投       工程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额               资额             进度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979.60           1,609.04           478.53       在建
临沂市中心城区水环境
治理综合整治工程河道          55,050.00          22,257.87          5,955.51      在建
治理 PPP 项目
           合计               59,029.60          23,866.91          6,434.04

    3、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情况
    截至 2017 年 8 月 22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                                                      金额(万
                          专户名称                    账号
      名称                                                              元)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
                                            20000000336200015081641     210.15
公司翠微路支行     司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   博天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
                                            20000033851300015170048    1,131.49
公司翠微路支行     (北京)有限公司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
                   临沂博华水务有限公司     32380188000021612         16,297.28
公司北京分行


    三、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
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临沂市中心城区水环境治理综合整治工
程河道治理 PPP 项目(以下简称“临沂募投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   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临沂募投项目闲置
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
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
的资金使用效率,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   专项意见说明
   1、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利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省公司
财务费用支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
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
订)》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0,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2、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相关规
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
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
   3、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业
务发展的需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
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
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