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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天环境: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9-16  

						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博天环境      公告编号:临 2017-079
债券代码:136749          债券简称:G16 博天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9 月 12 日以书面送达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本次
会议于 2017 年 9 月 1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笠钧先生主持,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设立副董事长职务并选举副董事长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更好促进董事会职责的履行,同意公司设立
副董事长职务,协助董事长在日常管理中履行相关职责。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一致同意推选张蕾女士担任公司的副董事长,任期自
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公司选出新一届董事会成员为止。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并通过《根据设立副董事长职务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根据前述设立副董事长职务事宜修改公司章程,审议通过《博天环境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并据此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备案登记事
宜。
   附:《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聘任新总裁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促进公司的快速发展,同意公司董事长
赵笠钧先生辞去总裁职务;经公司董事长赵笠钧先生提名,同意聘任吴坚先生担
任公司总裁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公司选出新一届董事会成
员为止。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
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刊登的《博天环境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80)。

   4、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变更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因工作职务调整,同意公司董事会秘书张蕾女士不再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
根据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刘世博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
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公司选出新一届董事会成员为止。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
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刊登的《博天环境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公司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81)。

   5、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调整的议案》

   (1)、同意聘任高峰女士担任公司的高级副总裁,主要分管公司水务投资运
营业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公司选出新一届董事会成员为止;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同意高峰女士辞去财务总监职务,聘任王红军先生担任公司的财务总
监,分管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公司选出新
一届董事会成员为止;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同意张蕾女士辞去公司高级副总裁职务,张蕾女士辞职后继续担任公
司董事职务。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同意薛立勇先生辞去公司高级副总裁职务,薛立勇先生辞职后不再担
任公司的任何职务。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
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刊登的《博天环境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80)。

   6、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因工作职务调整,同意刘世博先生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同意聘任王磊女
士担任公司的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设立控股子公司从事澄迈县城镇水环境综合整治
(大塘河、海仔河)PPP 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澄迈县政府出资方代表澄迈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澄迈
城投”)、中冶节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冶节能”)在海南省澄迈县设立
合资公司(下称“澄迈项目公司”),从事澄迈县城镇水环境综合整治(大塘河、
海仔河)PPP 项目(下称“澄迈 PPP 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澄迈项目公
司注册资本 11,648.54 万元,其中公司以货币出资 10,483.69 万元,占注册资本
的 90%;中冶节能以货币出资 582.43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澄迈城投货币出
资 582.43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
   同意公司就本项目与澄迈城投、中冶节能相应签署《PPP 项目合同》、《股东
协议》及《项目公司章程》等文件。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
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刊登的《博天环境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82)。

   8、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
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刊登的《博天环境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临 2017-083)。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16 日
附: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1、公司原章程第六十七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
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 1 名董事主持。”
    现修改为:“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
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
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2、公司原章程第一百零七条:“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
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 1 名,独立董事 3 名。”
    现修改为:“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
中,董事长 1 名,副董事长 1 名,独立董事 3 名。。”
    3、公司原章程第一百一十二条:“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
举产生。”
    现修改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4、公司原章程第一百一十五条:“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
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 1 名董事履行董事长的职务。”
    现修改为:“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董事
长的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
1 名董事履行董事长的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