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天环境: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8-04-19
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博天环境 公告编号:临 2018-046
债券代码:136749 债券简称:G16 博天
债券代码:150049 债券简称:17 博天 01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博天(武夷山)水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天武夷山”)。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 56,776 万
元人民币,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 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博天武夷山由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博元生态修复(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元生态”)投资设立,博元生态
持有其 89.99%的股权,为福建南平武夷山市“水美城市”工程 PPP 项目(以下
简称“武夷山 PPP 项目”)的实施主体,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3 日在指定
媒体发布的《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二)》(公告编号:临
2017-087)。因武夷山 PPP 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博天武夷山拟向中国农业发展银
行武夷山市支行申请 50,000 万元项目贷款。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的上述贷款提
供担保,担保金额为本金 50,000 万元和偿还期前三年利息 6,776 万元,合计 56,776
万元,担保期限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8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博天(武夷山)水美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
为博天武夷山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武夷山市支行申请的 50,000 万元项目贷款提
供担保。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士在担保期间办理相
关业务,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对外担保的具体条件,并签署相关协议和其
他文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担保事项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博天(武夷山)水美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 年 11 月 28 日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
注册地点:武夷山市武夷大道茗香路 7 号三楼
法定代表人:蒋玮
经营范围:城镇给排水、流域、河道项目的投资、经营及设计管理;园林环
境项目的设计、园林绿化工程和园林维护;自来水生产和供应;污水处理及其再
生作用、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水利工程和输水管道工程服务;污水处理设备
制造和维修服务;给排水、流域河道、水利工程设计、污水处理技术的研发、咨
询、企业管理服务。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博天武夷山总资产为 38,864.80 万元,净资产为
3,500.00 万元,负债总额为 35,364.80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万元,流动负
债总额 35,364.80 万元;2017 年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 0 万元。(以上数
据未经审计)
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博天武夷山总资产为 45,598.43 万元,净资产为
3,500.00 万元,负债总额为 42,098.43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万元,流动负
债总额 42,098.43 万元;2018 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 0 万元。(以
上数据未经审计)
股东及持股比例: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博元生态修复(北京)有限公司 26,997 89.99%
武夷山市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3,000 10%
公司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3 0.01%
合计 30,000 100%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博天武夷山拟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武夷山市支行申请的 50,000 万元项目贷
款,贷款期限 16 年,公司拟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武夷山市支行签订《担保合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担保金额:56,776 万元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
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代理费等。
四、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认为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融资是为满足公
司项目建设资金需要,有利于加快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为其担保,有利于其优
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良性发展,风险可控,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董
事会同意本次担保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事项根据
控股子公司项目建设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确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公司担保的对象具
有偿付债务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上述担
保事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 54,446.57 万元,全部为对全资及控
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 36.62%。公司无逾期
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