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天环境:董事薪酬激励与绩效管理办法2019-04-19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薪酬激励与绩效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天环境”或“公司”)董事会董
事的薪酬激励与绩效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会董事,共 7 人。
序号 姓名 职务
1 赵笠钧 非独立董事、董事长
2 张蕾 非独立董事、副董事长
3 WU JIAN(吴坚) 非独立董事、总裁
4 舒小斌 外部董事
5 刘胜军 独立董事
6 杨波 独立董事
7 沈薇薇 独立董事
三、薪酬激励与绩效管理
(一)集团董事长、副董事长
1、薪酬结构
集团董事长、副董事长薪酬结构为:固定薪酬(50%)+目标绩效奖金(30%)+目标超额
利润激励(20%)。
(1)固定薪酬=月标准现金收入×12+十三薪。
(2)目标绩效奖金=个人目标奖金基数×个人绩效考核系数(根据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可
分配奖金系数。以税前奖金形式按年度发放。
(3)目标超额利润激励来源于年度净利润的超额部分。当年度以税前奖金形式发放 50%;
预留 50%至任期结束后依据任期考核结果,以税前奖金、股权激励、定制福利等任一种或多种
形式发放。
2、薪酬水平
集团董事长、副董事长薪酬水平采用市场化、差异化的方式进行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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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绩效管理
(1)年度绩效考核
① 董事长年度绩效考核
董事长考核不设定具体指标,由董事会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批准后执行。考核等
级对应绩效考核系数范围在 0.6-2.0,具体如下表所示。
绩效评级 参考分数(分数仅供参考) 绩效考核系数
超越期望 100 分以上 2.0
达成目标 (80 分,100 分] 1.4
需要强化 (60 分,80 分] 0.9
不可接受 (0,60 分] 0.6
② 副董事长年度绩效考核
副董事长考核不设定具体指标,年度绩效由董事长进行评价,确定考核等级,经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批准后执行。考核等级对应绩效考核系数范围在 0-1.5,具体如下表所示。
财务类(含经营质
量) S(100+) A(90-100] B(75-90] C(60-75] D(0-60]
战略类
S 1.5 1.2 1.0 0.7 0.4
A 1.3 1.0 0.8 0.6 0.3
B 1.1 0.9 0.7 0.5 0.2
C 0.8 0.7 0.6 0.4 0.1
D 0.5 0.4 0.3 0.2 0
(2)任期考核
① 董事长任期考核
董事长于三年任期结束时自行提议任期考核结果,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② 副董事长任期考核
副董事长于三年任期期末启动任期考核,与第三年年度考核同步开展。经董事会、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③ 任期考核结果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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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考核结果作为目标超额利润激励 50%预留部分发放的依据。
(二)担任公司高管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按《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激励与绩效管理办法》执行。
(三)外部董事
公司不因担任公司董事会董事职务而向外部董事(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董事)支付任
何薪酬。
(四)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 100,000 元/年(税前),按季度发放。
四、本办法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与执行。
五、本办法自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新办法出台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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