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天环境: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2019-04-1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作为博天环境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天环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博天环境工程(北京)有限公司、博元生态修
复(北京)有限公司、博川环境修复(北京)有限公司、北京中环膜材料科技有
限公司、博慧科技有限公司、博慧检测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博慧检测技术(上
海)有限公司、博慧检测技术(厦门)有限公司、博华水务投资(北京)有限公
司及各级项目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99.22%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99.91%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信息系统一般控制、人力资源管理、资金运营管理、筹资管理、采购管理、
固定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财务报告、全面预算、信息披露、关联交易、合同管
理、工程项目、销售管理。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
采购业务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及销售业务管理。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
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在重大遗漏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公司不存在法定豁免的情况。
7、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可能导致的利润总 错报金额≥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的 1%≤错报 错报金额<利润总额
额错报 的 5% 金额<利润总额的 5% 的 1%
或可能导致的收入 错报金额≥收入总额 收入总额的 0.1%≤错报 错报金额<收入总额
总额错报 的 1% 金额<收入总额的 1% 的 0.1%
或可能导致的资产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的 0.1%≤错报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
总额错报 的 1% 金额<资产总额的 1% 的 0.1%
说明: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1、 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2、 对已公布/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重报,以更正重大错误;
3、 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但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
未能发现该错报;
重大缺陷
4、 公司随意变更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导致相关财务信息严重失真;
5、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在合理期限内进行整改;
6、 公司内部控制环境无效;
7、 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审计监察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1、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或无效;
3、 公司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管理部分环节存在漏洞,相关资料存
重要缺陷
在丢失、毁损或被未授权人员接触的风险;
4、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
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 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以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无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 损失≥年度利润总额 年度利润总额的 1.8% ≤损 损失<年度利润总额
金额 的 2.4% 失<年度利润总额的 2.4% 的 1.8%
说明: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1、 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判处承担刑事责任;
2、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被限令行业退出、吊销营业执照、强制关闭等处罚;
重大缺陷 3、 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并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4、 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5、 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1、 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2、 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
未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 3、 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设计缺陷,且未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 多次发生较大的安全质量事故;
5、 重要业务和关键领域的决策未进行风险评估;
6、 重要业务未执行制度和规章,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说明:无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3)一般缺陷
① 因人员变动等原因,存在部分岗位工作交接过程中资料移交不及时的情形。
② 信息系统中部分审批单据未标识审批人岗位名称。
(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
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不适用。
(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
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不适用。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3)一般缺陷
部分制度宣导力度不够,存在少数未按制度规定中的新表单模板执行的情形。
(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
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不适用。
(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
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不适用。
二、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一)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不适用。
(二)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2018 年,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
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未发生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但随着外部
环境的变化和公司业务的迅速发展,对公司内部控制提出了更高的管理要求;
2019 年,公司将进一步优化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全面高效的内部控制框架,强
化内控体系的执行力度,发挥监督检查机制作用,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系统运行规
范有效,适应公司高速发展的需求。
(三)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不适用
三、保荐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核查意见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通过多种途径督导公司规范运作,具体措施和方法
主要包括: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并查阅会议资料;对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进
行事前审阅;了解和督促各项业务和管理等制度的实施;查阅会计资料,抽查会
计账册和银行对账单;查阅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公司其它主要人员进行座谈和沟通;与公司聘请的会计师进行沟通;现场检查内
部控制制度的执行等方法,从内部控制的环境、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内
部控制的监督等多方面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合规性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博天环境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现
行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在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经营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董事
会出具的《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
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李 波 邱荣辉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