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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天环境:董事、独立董事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相关事项的确认意见2019-05-31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独立董事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
                            相关事项的确认意见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7 日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
询函》(上证公函 [2019] 070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要求,
作为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现就《问询函》相关问题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年度报告中披露的“以 2030 年营收超过千亿为远景目标”,系表达对中国
环境产业未来的市场需求和发展空间充满信心,目前中国环保产业整体格局比较分
散、环保企业规模相对有限,未来至 2030 年,中国环保产业一定会出现收入超过
千亿的公司;公司以此为愿景目标努力成为其中之一,该目标不构成公司的远期业
绩承诺。公司已在《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中“重要提示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中提示:“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
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董    事: 赵笠钧     张 蕾   WU JIAN(吴坚) 舒小斌

        独立董事: 刘胜军     杨 波   沈薇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