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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天环境: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的审核意见函2019-07-31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证公函【2019】1091 号


        关于对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的审核意见函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审阅你公司提交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预案,现有如下问题需要你公司作进一步说明和解释:

    一、关于标的资产经营和财务情况
    1.预案披露,标的资产主营业务包括废酸集中处置和废液在线
处理等两类业务。请补充披露:(1)结合上下游采购和销售情况,

说明标的资产主要经营模式和业务流程,说明收入确认方式、时点
和条件;(2)结合标的资产报告期内各类产品收入、毛利率情况,

对其行业地位、市场份额、竞争优劣势等进行量化分析,并与同行

业可比公司进行比较,说明标的资产核心竞争能力。

    2.预案披露,标的资产 2018 年净利润 1,251.16 万元,营业收
入 3,893.39 万元,净资产 3,113.77 万元,从业人数 26 人;2017

年 净 利 润 1,125.57 万 元 , 营 业 收 入 2,549.19 万 元 , 净 资 产

1,798.05 万元,从业人数 25 人。同时公开资料显示,标的资产
2016 年净利润 44.99 万元,营业收入为 1,629.01 万元,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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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3.91 万元;2015 年营业收入为 0,净利润为-118.04 万元,净资

产 23.96 万元。标的资产 2017 年、2018 年主要财务指标与 2015 年、

2016 年相比,均出现大幅增长。请公司披露说明以下问题:(1)标
的资产 2015 年成立以来主要财务数据;(2)结合标的资产成立以

来的客户变动、订单情况及项目投产情况,说明 2015 年以来各项主

要财务指标变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盈利能力是否具有持续

性和稳定性;(3)列表披露 2015 年至 2018 年公司各业务条线和环
节的员工人数分布情况,说明净利润增长较快但员工人数较少的原

因和合理性。
    3.预案披露,标的资产新建项目生产线建成后,将成为四川地

区半导体集成电路、新型显示器件、金属表面处理行业废酸及相关
危险废弃物综合处置的核心供应商。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标

的资产所在行业发展、行业竞争态势、同行业公司家数、目前标的
资产业务在四川省内所占份额和业务区域分布情况,说明标的资产

竞争优势以及“成为核心供应商”的披露依据,并提示相关风险。

(2)请列示标的资产在建生产线的设计产能、完工或预计完工日期、

目前的产能利用率。
    4.预案披露,标的资产客户主要为成都富士康等国内外知名企

业。请公司披露标的资产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名称、是否关联方、
销售金额和占比、所在区域、在手订单数量和金额、合同期限、项

目所处阶段等,分析标的资产的持续订单获取能力和客户稳定性,

并说明是否存在客户集中风险。

    5.预案披露,标的资产目前已获授权发明专利 3 项,正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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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明专利 4 项。请公司披露说明:(1)标的资产发明专利的具体技

术内容和应用场景,是否属于行业内核心或关键技术;(2)披露公

司核心技术团队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团队成员、从业年限、教育
背景、专业技能、核心团队稳定性与持续性等,披露标的资产报告

期内研发支出情况。

    二、关于交易方案
    6.预案披露,公司本次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蒲
江、何芳所持有的高绿平环境 60%股权。请补充说明:(1)标的资

产未来的持续经营是否重大依赖于标的资产管理团队,上市公司对
标的资产实行有效控制的具体措施。(2)本次交易未购买标的资产

100%股权的原因,公司对标的资产剩余 40%股权是否有购买意向或
安排。

    7.预案披露,交易完成后,标的资产将借助上市公司平台,开
拓四川省外业务。请公司结合上市公司目前销售客户、经营地域、

业务资质等情况,量化评估标的资产与上市公司在业务、客户、技

术、人员等方面的协同效应,说明未来业务整合和开拓等安排,并

作风险提示。

    三、关于交易对方情况
    8.公开资料显示,除标的资产四川高绿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外,
标的资产股东还持有四川新绿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 100%股份。请

公司补充披露:(1)标的资产股东蒲江和何芳其他主要控股、参股

公司;(2)有关公司的主要业务范围和实际经营情况,是否与交易

标的存在业务、资金往来,是否与交易标的存在业务类似或同业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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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争的情况,是否有其他约定或协议安排。

    四、其他
    9.预案披露,本次发行股份采用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作为市场参考价,发行价格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

即 13.10 元/股。请公司补充披露,(1)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

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情况;(2)说明选取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作为市场参考价的具体原因,是否有利于保护中

小股东利益。
    10.预案披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设置有发行价格调整机

制,请公司对照相关规则要求,对价格调整方案可能产生的影响及
是否有利于股东保护进行充分评估论证并作充分信息披露。

    11.请公司补充披露标的资产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并说
明变化原因。

    以上问题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针对上述问题在五个交
易日之内书面回复我部,并对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作相应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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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二〇一九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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