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博天环境:2016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2019年付息公告2019-09-30  

						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博天环境           公告编号:临 2019-121
债券代码:136749            债券简称:G16 博天
债券代码:150049            债券简称:17 博天 01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 2019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2019 年 10 月 11 日
    ●债券付息日:2019 年 10 月 14 日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于 2016 年 10
月 12 日发行的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以下
简称“本次债券”)将于 2019 年 10 月 14 日开始支付自 2018 年 10 月 12 日至 2019
年 10 月 11 日期间的利息。根据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有关
条款的规定,为保证本次付息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G16 博天
    3、债券代码:136749
    4、发行总额:人民币 3 亿元
    5、债券期限:本次债券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发行人第 3 年末上调票
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本次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 4.67%,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前 3
年固定不变。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上调本次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根据当前的市场环境,发行人决定上调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

                                        1
283bp,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2 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年利率为 7.50%。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8、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
合评定,本次债券信用级别为 AAA,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为 AA-。
    9、计息期限:本次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6 年 10 月 12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1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6 年 10
月 12 日至 2019 年 10 月 11 日。
    10、付息日:本次债券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10 月 12 日。若投
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10 月 12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
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11、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次债券于 2016 年 10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公告》,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为 4.67%,每手“G16
博天”(面值人民币 1,000 元)实际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46.70 元(含税)。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和付息日

    债权登记日:2019 年 10 月 11 日
    付息日:2019 年 10 月 14 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19 年 10 月 11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全部“G16 博天”持有人。

    五、付息方法

    (一)公司已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签订了《委托代
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
债券兑付、兑息。公司将在本次债券付息日前二个交易日将本次债券的利息足额
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如公司未按
                                      2
时足额将本次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
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
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公告为准。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
结算系统将本次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关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个人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
的规定,本次债券个人投资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本次债券利
息个人所得税将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
部门缴付。本次债券的个人利息所得税征缴说明如下:
    1、纳税人:本次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2、征税对象:本次债券的利息所得;
    3、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 20%征收;
    4、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兑付机构领取利息时由兑付机构一次性扣除;
    5、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次债券付息工作的各兑付机构。

    (二)非居民企业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
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
《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 知》(财税
[2018]108 号)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
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
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三)其他债券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3
  七、相关机构及联系方法

(一)发行人: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 208 号中粮置地广场 10L
      法定代表人:赵笠钧
      联系人:刘世博
      联系电话:010-82291995
      邮政编码:100011

(二)主承销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319 号 8 幢 10000 室
      法定代表人:徐朝晖
      联系人:吕玥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华大厦 3 层
      联系电话:010-68518078
      邮政编码:100045

(三)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 层
      联系电话:021-38874800
      邮政编码:200120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30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