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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天环境: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19-10-19  

						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博天环境            公告编号:临 2019-127
债券代码:136749             债券简称:G16 博天
债券代码:150049            债券简称:17 博天 01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高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简称“宁波高利”)持有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10,498,386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51%。

    宁波高利 2012 年 11 月持有本公司股份,该部分股份于 2017 年 2 月 17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于 2018 年 2 月 22 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宁波高利计划于 2019 年 10 月 24 日至 2020 年 4
月 21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8,355,681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宁波高利投资                                                          IPO 前取得:
                  5%以下股东         10,498,386        2.51%
管理有限公司                                                          10,498,386 股
    注:博天环境于 2019 年 8 月 20 日完成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登

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 416,639,056 股变为 417,784,056 股,以上持股比例均按此计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1
         股东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比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股)       例                            (元/股)  划披露日期
    宁波高利投资管                                 2018/11/15~
                         8,015,900    1.92%                          11.00-19.07       2019/3/23
      理有限公司                                     2019/9/10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拟减
             计划减持                                                         减持合               拟减
                          计划减                                  竞价交易               持股
股东名称         数量                     减持方式                            理价格               持原
                          持比例                                  减持期间               份来
               (股)                                                         区间                   因
                                                                                           源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
宁波高利投   不超过:                                          2019/10/24                          自身
                         不超过:         8,355,681 股                        按市场    IPO 前
资管理有限   8,355,681                                               ~                            资金
                            2%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                    价格      取得
  公司          股                                                2020/4/21                        需求
                                          8,355,681 股



         注:以上不超过指小于等于

         宁波高利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
    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
    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
    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如兼用大宗交易和
    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的,则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减持价格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有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
    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根据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宁波高利承诺:


                                               2
   (1)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
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在所持公司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在不违反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
提下,将根据自身投资决策安排及公司股价情况,减持其所持公司的股票。具体
减持计划为:自所持公司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24 个月内,减持额度将不
超过届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本公司在此期间的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
级市场价格确定。
   (3)若减持公司股份,将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减持将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协议转让、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或其他方式依法进行。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 本减持计划系股东宁波高利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及资金规划自主决定,在减
持期间内,宁波高利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说明

    1. 宁波高利 2012 年 11 月成为公司股东,此后的 6 年多时间里一直持有
本公司股票并坚定地支持本公司的发展。2017 年 2 月 17 日,公司股票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时,宁波高利持股比例被稀释至 5%以下,成为持股 5%以下股东。

    2. 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宁波高利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承
诺。

                                    3
    3.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以及《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
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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