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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天环境: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2020-05-07  

						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博天环境         公告编号:临 2020-037
债券代码:136749          债券简称:G16 博天
债券代码:150049          债券简称:17 博天 01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高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简称“宁波高利”)持有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6,315,686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51%。

    宁波高利 2012 年 11 月持有本公司股份,该部分股份于 2017 年 2 月 17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于 2018 年 2 月 22 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宁波高利计划于 2020 年 5 月 13 日至 2020 年 11
月 9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6,315,686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51%。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宁波高利投资                                                   IPO 前取得:
                 5%以下股东      6,315,686         1.51%
管理有限公司                                                    6,315,686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股东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   减持比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
                                    1
                          (股)      例                            (元/股)        划披露日期
    宁波高利投资管                               2019/3/28~
                         7,201,900   1.79%                         11.00-19.07       2019/3/23
      理有限公司                                  2019/9/10
    宁波高利投资管                               2019/10/24~
                         4,182,700   1.00%                          8.11-12.41       2019/10/19
      理有限公司                                   2020/4/21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拟减
             计划减持                                                       减持合                拟减
                         计划减持                               竞价交易                持股
股东名称         数量                      减持方式                         理价格                持原
                           比例                                 减持期间                份来
               (股)                                                       区间                    因
                                                                                          源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宁波高利投   不超过:                                           2020/5/13                         自身
                         不超过:     过:6,315,686 股                      按市场     IPO 前
资管理有限   6,315,686                                             ~                             资金
                          1.51%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价格       取得
  公司          股                                              2020/11/9                         需求
                                      过:6,315,686 股



         注:以上不超过指小于等于

         宁波高利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
    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
    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
    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如兼用大宗交易和
    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的,则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51%。减持价格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有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
    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根据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宁波高利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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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
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在所持公司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在不违反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
提下,将根据自身投资决策安排及公司股价情况,减持其所持公司的股票。具体
减持计划为:自所持公司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24 个月内,减持额度将不
超过届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本公司在此期间的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
级市场价格确定。
   (3)若减持公司股份,将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减持将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协议转让、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或其他方式依法进行。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 本减持计划系股东宁波高利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及资金规划自主决定,在减
持期间内,宁波高利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说明

    1. 宁波高利 2012 年 11 月成为公司股东,此后的 6 年多时间里一直持有本
公司股票并坚定地支持本公司的发展。2017 年 2 月 17 日,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时,宁波高利持股比例被稀释至 5%以下,成为持股 5%以下股东。

    2. 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宁波高利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承
诺。

                                    3
    3.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以及《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
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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