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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天环境: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021-01-07  

                        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博天环境     公告编号:临 2021-002
债券代码:136749           债券简称:G16 博天
债券代码:150049          债券简称:17 博天 01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各方签署的原则性、意向性合作协
议,战略合作的实际推进及其效果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各方具体合作方案尚需进
一步论证、协商,并以另行签订的具体协议为准,能否达成一致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目前公司控制权稳定,公司控股股东为汇金聚合(宁波)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汇金聚合”)。控股股东汇金聚合所持有公司的 35.48%股份
目前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其一致行动人宁波中金公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中金公信”)所持有公司的 4.05%股份目前为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

   3、本协议的签订将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

    本协议仅是战略性框架协议,预计对公司 2021 年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本协议的签署情况

                                     1
    2021年1月6日,中国葛洲坝集团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葛洲坝
生态公司”) 与国投创新(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及上海复星创富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了《关于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
议》,葛洲坝生态公司拟收购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天环境”、
“上市公司”或“公司”)5%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股东协议转
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3)。

    经公司控股股东汇金聚合、实际控制人赵笠钧先生与葛洲坝生态公司友好协
商,为了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良好发展,各方于2021年1月6日在武汉市签订了《战
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本协议为战略合作的原则性框架文件,
就葛洲坝生态公司拟收购博天环境5%股权及后续合作事宜,达成战略合作意向。

   本协议的签订将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介绍

    (1)交易对方的基本信息

        名称         中国葛洲坝集团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50,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8-02-07
     法定代表人      刘明月
      营业期限       长期
        住所         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 558 号 B 区 7 层南侧
                     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市政道
                     路工程、水源及供水设施工程、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工矿
                     工程、地下综合管廊工程、环保工程、生态保护工程施工;园林
                     绿化工程施工、养护;生态景观建设、生态环境规划设计;防洪
      经营范围
                     除涝设施管理;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水污染治理、水质净化、
                     固体废物治理、危险废物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其他
                     污染治理;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管理。(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交易对方的主营业务与优势

    葛洲坝生态公司,隶属世界500强企业、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大型央企——
                                      2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能源建设”),系其重要成员企业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葛洲坝集团”)专业从事生态环境工
程的全资子公司。葛洲坝生态公司依托葛洲坝集团品牌、资质、业绩、市场、科
研等资源,运用强大的融资、设计、施工、运营能力,在水环境治理、土壤修复、
生活垃圾处理等领域,为客户提供生态环境治理系统解决方案,着力打造专业优
势突出、市场竞争力强、品牌效应明显的生态环境工程公司。

    中国能源建设是为中国乃至全球能源电力和基础设施等行业提供整体解决
方案、全产业链服务的综合性特大型集团公司,主营业务涵盖能源电力、水利水
务、铁路公路、港口航道、市政工程、城市轨道、生态环保、水泥、民爆和房地
产等领域,具有集规划咨询、评估评审、勘察设计、工程建设及管理、运行维护
和投资运营、技术服务、装备制造、建筑材料为一体的完整产业链。葛洲坝集团
为中国能源建设下属公司,业务范围涵盖工程建设、工业制造、投资运营和综合
服务等。

    (三)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

   根据葛洲坝生态公司与国投创新(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及上海复星创富
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的《关于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
股份转让协议》,葛洲坝生态公司将持有公司 5%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其将成为公司关联方。除此之外,葛洲坝生态公司与
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转让股权

    葛洲坝生态公司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博天环境 5%股份。根据各方进一步
合作意愿,在符合法律法规及满足葛洲坝生态公司上级单位审批的前提下,葛洲
坝生态公司拟在合适的时机,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一步取得博天环境部
分股份,加强战略合作。

    2、上市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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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本次受让博天环境 5%股份完成,葛洲坝生态公司将依照股东权利并按照
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向上市公司提名包括但不限
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参与上市公司治理,并提供专业化建议。

       3、业务合作

    葛洲坝生态公司将与赵笠钧先生、汇金聚合共同支持博天环境主营业务的发
展,深入开展战略合作,积极开展上下游产业链业务拓展。

       三、本次合作的特殊约定

    自本协议签署后 24 个月内,赵笠钧先生及汇金聚合承诺将保证对博天环境
控制权的稳定性,除葛洲坝生态公司书面同意外,不以任何方式主动丧失或对外
转让控制权(对葛洲坝生态公司转让控制权除外),包括但不限于不主动引入葛
洲坝生态公司外的第三方使其成为博天环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对任何第
三方通过非公开发行、重大资产重组等方式取得博天环境控制权的议案投赞成票,
不与除中金公信之外的任何其他主体达成一致行动关系等。

    在本协议签署后 24 个月内,赵笠钧先生及汇金聚合将所持有(包括直接持
有和间接持有)的博天环境股份非因赵笠钧先生、汇金聚合原因对外转让,其应
及时通知葛洲坝生态公司,并尽最大努力促使葛洲坝生态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享有
优先受让的权利,同时赵笠钧先生、汇金聚合应确保不会丧失对博天环境的控制
权。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署后,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违反、不履行或不完全
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保证、承诺或责任,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
全部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

    2、若赵笠钧先生及汇金聚合违反上述“特殊约定条款”,即未在本协议约
定的期限内保持博天环境控制权的稳定性的,葛洲坝生态公司有权解除本协议,
并由赵笠钧先生和/或汇金聚合以葛洲坝生态公司为本次股份受让所付出的总价
款的双倍价格依法回购葛洲坝生态公司持有的本次受让股份,赵笠钧先生和汇金
聚合两方对回购事项负有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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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协议的生效与解除

    1、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审批
通过本次受让博天环境 5%股份交易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由各方协商一致解除、或在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协议约定的情况下
解除。如本协议未能生效,各方互不承担责任。

    3、本协议履行中如有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葛洲坝生态公司
所在地法院起诉。

   六、本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合作完成后,汇金聚合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赵笠钧先生仍为本公
司的实际控制人,本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2、本次合作完成后,葛洲坝生态公司将利用其自身优势,在依法合规的情
况下,为上市公司提供相应支持和资源,促进其可持续经营能力的提高。

    3、公司引进国资长期战略合作方,将致力于发挥混合所有制的体制机制优
势,强化民营企业的创新能力和机制活力的同时,发挥战略合作方资源整合能力
的平台优势,改善公司的融资能力,降低融资成本,并且引入战略合作方的系统
性风险管理,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4、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是在国家“十四五”开局之时,经济社会面
临全面绿色转型,生态文明建设进入新的发展时期,环境产业处在新的竞争格局
背景下探讨商定的。在国家双循环的战略布局下,充分发挥战略合作方的体制优
势和品牌优势,支持公司在工业与园区的水系统,城镇水环境,河湖水生态,土
壤和地下水修复等水业关联的环境领域进行国内外的业务拓展,助力公司成为有
中国深度和全球广度的一流环境企业。

   七、重大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各方签署的原则性、意向性合作协议,
战略合作的实际推进及其效果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各方具体合作方案尚需进一步
论证、协商,并以另行签订的具体协议为准,能否达成一致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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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e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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