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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天环境: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09-30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博天环境                         股票代码:603603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1 年 10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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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议案一 关于修改《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5

议案二 关于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 8

议案三 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阜阳中电建博天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 ............................................................................................................................... 9

议案四 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漳浦中博水务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的议案 ....... 12

议案五 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15

议案六 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16

议案七 关于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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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法行使股东职权,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
定,制订如下参会须知:

    1、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请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人员准时到会场签到并参加会议,参会资格未得到确认
的人员,未经公司同意不得进入会场。

    2、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履行法定
义务和遵守有关规定,对于扰乱股东大会秩序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公司
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3、股东大会召开期间,股东会议提问阶段可以发言。股东会议提问阶段只
有股东或代理人有发言权,非经大会主持人同意,其他与会人员不得提问和发言,
股东要求发言时应先举手示意,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或提出问题,股
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其他股东的发言,不得提出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无关的问
题。

    4、发言的股东或代理人应先介绍自己的股东身份、代表的单位等情况,然
后发言。

    5、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无关或可能会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公司、股东
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绝回答。

    6、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股东参与网络投
票的方法详见公司 2021 年 9 月 28 日披露的《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
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21-094)。

    7、本次股东大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表决,特请各位股东、股东代
表或委托代理人准确填写表决票,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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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必须填写股东姓名或授权代表姓名及其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总数;

  (2)每股有一票表决权。本次共审议 7 项议案。其中,议案 1 为特别决议事
项,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3)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的第 5 项至第 7
项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度。在对第 5 项议案进行表决时,每位股东拥有的表决权
总数为其所持有或代表股数三倍;股东可将表决票集中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
可以分散投给多位董事候选人,分散投票时,不要求平均分配票数。在对第 6 项
议案进行表决时,每位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总数为其所持有或代表股数两倍;股东
可将表决票集中投向一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多位独立董事候选人,
分散投票时,不要求平均分配票数。在对第 7 项议案进行表决时,每位股东拥有
的表决权总数为其所持有或代表股数两倍;股东可将表决票集中投向一位监事候
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多位监事候选人,分散投票时,不要求平均分配票数;

  (4)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赞成、
反对或弃权,请在表决票相应栏内用“√”方式行使表决权利;

  (5)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
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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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事项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0月13日 下午14:30

    (三)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208号中粮置地广场9
层精进轩会议室

    (四)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30日(星期四)

    (五)会议期限:半天

    (六)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投票表决

    (七)会议出席对象

     1、 凡在股权登记日,即 2021 年 9 月 30 日(星期四),下午收市后登记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的本公司股东名册内之本公
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
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

     2、 上述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及见证律师。

二、会议议程

    (一) 会议开始,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二) 宣读本次会议须知

    (三) 推举计票、监票小组成员(与审议事项无关联关系的两名股东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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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监事代表、律师)

    (四) 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1、 审议《关于修改<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审议《关于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3、 审议《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阜阳中电建博天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的议案》;

     4、 审议《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漳浦中博水务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的议
         案》;

     5、 审议《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6、 审议《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7、 审议《关于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五) 股东对大会议案进行提问

    (六) 股东投票表决

    (七) 休会(统计投票结果)

    (八) 复会,宣布表决结果,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九) 形成大会决议并宣读,与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签署股东大
会会议记录

    (十) 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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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修改《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特提请
各位股东审议如下议案: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2019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
求,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1. 原《公司章程》 第十一条为:“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总裁、执行副总裁、高级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现修改为:“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裁、高级副总
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2.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七条为:“第一百零七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
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 1 名,副董事长 1 名,独
立董事 3 名。”

    现修改为:“第一百零七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 1 名,副董事长 1 名,独立董事 2 名。”

    3.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十)为:“(十)
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
任或者解聘公司执行副总裁、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
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现修改为:“(十)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
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
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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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三条为:“第一百三十三条    公司设总裁 1 名,
执行副总裁、高级副总裁若干名,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各 1 名,由董事会聘
任或解聘。”
       现修改为:“第一百三十三条   公司设总裁 1 名,高级副总裁若干名,财
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各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5.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七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六)为:“(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执行副总裁、高级副总裁、财
务总监;”
       现修改为:“(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高级副总裁、财务总
监;”

    6.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二条为:“第一百四十二条      执行副总裁、高
级副总裁、财务总监直接对总裁负责,向其汇报工作,并根据公司内部管理机构
的设置履行相关职责。”
       现修改为:“第一百四十二条   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直接对总裁负责,
向其汇报工作,并根据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履行相关职责。”

    7.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四条为:“第一百四十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
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
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可以由公司董事、总裁、执行副总裁、高级副总裁或财务总监
兼任。”

       现修改为:“第一百四十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
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
宜。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可以由公司董事、总裁、高级副总裁或财务总监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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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四条为:“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设监事会。
监事会设 5 名监事,由 3 名股东代表和 2 名职工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公司职
工民主选举产生和更换,股东代表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和更换。”
    现修改为:“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设 3 名监事,由 2
名股东代表和 1 名职工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和更换,
股东代表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和更换。”

    9.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八十一条为:“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指定《上海
证券报》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同时指定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披露有关信息的网站。”

    现修改为:“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同时指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披露有关信息的网站。”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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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
                               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特提请
各位股东审议如下议案:

   提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 10 万元/年(税前)。
除独立董事外,公司不因担任第四届董事职务而向各非独立董事支付任何薪酬。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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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阜阳中电建博天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特提请
各位股东审议《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阜阳中电建博天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提供担
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与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建路桥”)、中国水利水电
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利五局”)、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
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建华东院”)及政府方出资代表于 2017 年 10 月共同
出资设立阜阳中电建博天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阜阳市城区水系综合整
治(含黑臭水体治理)PPP 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根据各方于 2017 年签署
的《阜阳市城区水系综合整治(含黑臭水体治理)PPP 项目合作协议》,协议约
定中电建路桥、水利五局、博天环境与中电建华东院按照联合体内部出资比例为
50%、25%、20%、5%。

    为满足该项目资金需求,阜阳水环境分别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
文峰分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行申请合计人民币 190,000 万元
固定资产贷款授信,并由其控股股东中电建路桥单方向银行出具了《安慰函》。

    鉴于中电建路桥与公司的出资比例为 5:2(按照扣除政府方 5%的股权比例
计算),中电建路桥根据银行要求向其出具了《安慰函》,公司同意按照 20%的
联合体内部出资比例为参股公司阜阳水环境偿还中电建路桥相关款项向中电建
路桥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借款授信总额人民币 190,000 万元的 20%,即人民币
38,000 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
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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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阜阳中电建博天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89,353.92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阜蚌路 313 号

    法定代表人:刘司坤

    经营范围:负责阜阳市城区水系综合整治(含黑臭水体治理)标段一 PPP
项目的设计、融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

    股东情况:中电建路桥持股 47.50%,水利五局持股 23.75%,公司持股
19.00%,阜阳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政府方出资代表)持股 5.00%,
中电建华东院持股 4.75%。

    阜阳水环境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指标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8,889.92                 161,418.70
      负债总额                             98,894.52              129,266.85
    银行贷款总额                           63,055.00                87,105.00
    流动负债总额                           35,839.52                42,161.85
       净资产                              19,995.40                32,151.85

    注:阜阳水环境主要从事阜阳市城区水系综合整治(含黑臭水体治理)PPP
项目,根据 PPP 项目特点,其主要负责 PPP 项目的投资和运营服务。目前该 PPP
项目仍在建设期,阜阳水环境暂无营业收入和利润。本次融资产生的负债,后续
将通过 PPP 项目运营收入偿还。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 保 人: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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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担保人:阜阳中电建博天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反担保人: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 权 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文峰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阜阳市分行

    反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反担保额度:人民币 38,000 万元

    担保范围:(1)中电建路桥代阜阳水环境向债权人清偿的借款本金的 20%
以及该部分借款所产生的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滞纳金、赔偿
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强制
执行费)等;(2)中电建路桥为实现第(1)项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
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评估、登记、保险、保管、鉴定、
公证、处置等费用)。

    担保期限:自中电建路桥出具《安慰函》之日起,至《安慰函》义务履行完
毕后两年。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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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漳浦中博水务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
                                 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特提请
各位股东审议《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漳浦中博水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股公司漳浦中博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
浦水务”)为满足其 PPP 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漳浦县支行申
请人民币 30,500 万元长期贷款,贷款期限 15 年,公司拟就上述银行贷款为漳浦
水务提供补充质押担保,担保形式为公司以持有漳浦水务 45%的股权进行质押
担保,对应漳浦水务实收注册资本人民币 8,000 万元的 45%,即人民币 3,600 万
元,担保期限不超过 15 年。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担保事项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漳浦中博水务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8,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绥安镇大亭北路 4 号内 3#楼

    法定代表人:徐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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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水污染治理;对污水厂及污水收集、处理、排放设施的设计、投
资、建设、运营、维护;环保工程、市政管道工程施工;环保设备的销售;城镇
水域治理服务;污水处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股东情况:公司持股 45%,中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45%,漳浦县江滨建
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股 10%。

    漳浦水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指标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0,088.43                25,688.16
      负债总额                          11,480.10                16,829.39
    银行贷款总额                        10,000.00                14,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1,480.10                 2,808.96
       净资产                            8,608.32                 8,858.78

    注:漳浦水务主要从事漳浦县东南片区村镇污水处理 PPP 项目,根据 PPP
项目特点,其主要负责 PPP 项目的投资和运营服务。目前该 PPP 项目仍在建设
期,漳浦水务暂无营业收入和利润。本次融资产生的负债,后续将通过 PPP 项
目运营收入偿还。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 保 人: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漳浦中博水务有限公司

    债 权 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漳浦县支行

    担保方式:以担保人持有的被担保人 45%的股权进行补充质押担保

    担保期限:担保时间与主债务合同相同,不超过 15 年。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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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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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

      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特提请
各位股东审议如下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届满,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已对符合条件的股东提名的非独立董事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并征求其本人意
见后,同意提名赵笠钧先生、张蕾女士、杜硕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 3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独立董事候选人组
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股东大
会选举出新一届董事会之日止。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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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

         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特提请
各位股东审议如下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届满,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已对符合条件的股东提名的独立董事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并征求独立董事本
人意见后,同意提名骆建华先生、王晓慧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简
历详见附件)。

   上述 2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组
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股东大
会选举出新一届董事会之日止。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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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

   关于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特提请
各位股东审议如下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监事会及相关股东推荐,并经公
司监事会对相关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核,拟提名迟娟女士、肖冰冰女士为公司第
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 2 位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职工代表监事史煜华先生
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股东
大会选举出新一届监事会之日止。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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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赵笠钧先生:1968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中欧国
际工商学院 EMBA 毕业,研究生学历,中级工程师。兼任全国工商联执委、全
国工商联环境商会会长、中欧国际工商学院(CEIBS)校友总会会长、中国民商
理事会副理事长、北京宁夏企业商会执行会长等。1990 年 7 月至 2010 年 12 月,
历任北京市人民政府农村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管理科副科长、技术开发部主
任、副总工程师,北京市人民政府农村建设办公室新能源处副处长,新能源公司
副经理、党委副书记、经理,城乡集团房地产开发事业部党委书记,北京鼎昌源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青岛恒安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城乡集团市场开发
部部长,城乡集团赴川援建指挥部总指挥(援建办主任)。1995 年 1 月至 2017 年
9 月,历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董事长兼总裁等职;2017 年 9 月至今,任公
司董事长。曾荣获北京市政府颁发的“首都建设青年功勋”、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
会评选的“中国环境保护产业优秀企业家”称号、中国环境科学学会颁发的“优秀
环境科技工作者奖”、国家科技部评选的“2018 年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称号等。


    张蕾女士:1982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北京大学硕士研究
生、法国巴黎第一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 在读,具有
董事会秘书职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现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兼任博
通分离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等职务。2008 年 10 月至 2011 年 1
月,任法国基德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法律顾问。2011 年 1 月加入公司,历任
公司法务部经理、法务总监、董事兼高级副总裁和董事会秘书。2017 年 9 月 15
日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


    杜硕先生: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现任国投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任蜂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菲仕绿能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Joyson
Auto Safety Holdings S.A.董事、苏州能健电气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保隆汽车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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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国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2005 年 7 月至 2009
年 8 月,曾任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助理。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骆建华先生:1964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南京大学本科学
历。1993 年至 2007 年,历任全国人大环资委办公室副处长、处长、办公室副主
任、研究室副主任;2008 年至 2016 年,任全联环境服务业商会秘书长。2016 年
至今,担任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副会长兼首席环境政策专家。


    王晓慧女士:1984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北京理工大学硕士
研究生学历,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2010 年 8 月至 2019 年 5 月,历任中铁十六
局集团北京公司会计,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与
集成电路促进中心会计,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文化发展中心研究专员;2019 年 6
月至今任北京建筑大学预算管理岗。

(三)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迟娟女士:197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高级工
程师,现任公司高级副总裁。曾任北京城乡建设集团第五分公司质检技术负责人、
北京桑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计经理、北京多元水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设计经
理、北京建工金源环保有限公司设计经理、北京环利科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设
计部经理等职。2011 年 5 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设计院院长、研发中心总经理、
博乐宝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裁、规划研究院总经理、海南北排博创总经理、宁
夏博忠环境科技总经理、副总裁等职务。2018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高级副总裁。


    肖冰冰女士:198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中
级经济师。2008 年 7 月至 2011 年 1 月,任广州中船远航船坞有限公司秘书。自
2011 年 4 月加入公司起,历任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博元环境设备(北京)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博天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有限公司人力行政总监(兼),
博天环境工程(北京)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力资源中心副总经理,博慧科技有
限公司人力行政总监(兼)等职务。现任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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