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天环境: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2-03-30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博天环境 股票代码:603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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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2 年 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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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议案一 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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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法行使股东职权,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
定,制订如下参会须知:
1、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
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人员准时到会场签到并参加会议,参会资格未得到确
认的人员,未经公司同意不得进入会场。
2、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履行法定
义务和遵守有关规定,对于扰乱股东大会秩序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公司
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3、股东大会召开期间,股东会议提问阶段可以发言。股东会议提问阶段只
有股东或代理人有发言权,非经大会主持人同意,其他与会人员不得提问和发言,
股东要求发言时应先举手示意,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或提出问题,股
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其他股东的发言,不得提出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无关的问
题。
4、发言的股东或代理人应先介绍自己的股东身份、代表的单位等情况,然
后发言。
5、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无关或可能会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公司、股东
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绝回答。
6、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股东参与网络投
票的方法详见公司 2022 年 3 月 23 日披露的《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
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22-025)。
7、本次股东大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表决,特请各位股东、股东代
表或委托代理人准确填写表决票,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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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必须填写股东姓名或授权代表姓名及其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总数;
(2)每股有一票表决权。本次共审议 1 项议案;
(3)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赞成、
反对或弃权,请在表决票相应栏内用“√”方式行使表决权利;
(4)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
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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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事项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7日 下午14:30
(三)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208号中粮置地广场9层
精进轩会议室
(四)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28日(星期一)
(五)会议期限:半天
(六)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投票表决
(七)会议出席对象
1、 凡在股权登记日,即 2022 年 3 月 28 日(星期一),下午收市后登记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的本公司股东名册内之本公
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
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
2、 上述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及见证律师。
二、会议议程
(一) 会议开始,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二) 宣读本次会议须知
(三) 推举计票、监票小组成员(与审议事项无关联关系的两名股东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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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监事代表、律师)
(四) 审议会议议案
1、 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五) 股东对大会议案进行提问
(六) 股东投票表决
(七) 休会(统计投票结果)
(八) 复会,宣布表决结果,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九) 形成大会决议并宣读,与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签署股东大
会会议记录
(十) 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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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特提请
各位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内
容如下:
为保障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提名
刘思民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刘思民女士与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
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
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等,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
条件。
刘思民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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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监事简历
刘思民女士:1991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南京理工大学本科
毕业。自 2014 年 7 月加入公司起,历任公司人事助理、人事专员、人力资源经
理、特别助理、营销经理、产业投资经理、高级市场经理、华中区水生态事业部
总经理、厦门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助理。现任公司能源事业部总经理。除上述简
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刘思民女士未在关联方或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任职,
与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刘思民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刘思民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等,符合《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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