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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博天: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提示性公告2022-11-23  

                        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ST 博天          公告编号:临 2022-120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2 年 11 月 7 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
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2)京 01 破申 134 号)及《决定书》((2022)
京 01 破 285 号),裁定受理安徽子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
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8 日披露的《关
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指定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113)。

    2022 年 11 月 7 日,北京一中院发布(2022)京 01 破 285 号《公告》,通知
债权人于 2022 年 12 月 7 日前向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并
定于 2022 年 12 月 8 日 9 时 30 分通过网络平台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详见公
司于 2022 年 11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重整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及召开债权人
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114)。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现就召开债权人会议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 会议召开的时间、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8 日 9 时 30 分,召开方式为以网络会议
的形式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网址:https://pccz.court.gov.cn)召开。
参会人员可通过电脑或手机端参会,具体参会方式如下:

    1、电脑参会

    电脑打开浏览器,访问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以下简称“重整信息
网”)登录页 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login 登录网站,输入重整信息网短
信平台发送的会议账号密码,进行网络参会。

    2、手机参会

    债权人可以通过手机端,点击重整信息网短信平台发送的会议账号密码短信
的后缀网址 https://pccz.court.gov.cn/zghy/leaflet/,浏览器网页打开以后,点击“点
击前往微信打开”,进入微信小程序【破产云会议】,输入重整信息网短信平台发
送的会议账号密码,进行网络参会。手机参会优先连接网速较快的无线 Wi-Fi 网
络,尽量减少使用手机流量上网,避免中途接电话后影响开会效果。注意:手机
端参会,必须通过微信小程序参会,不能通过手机打开浏览器参会。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会人员将在 2022 年 12 月 6
日上午收到重整信息网通过短信发送的参会账号和密码,请债权人登记的有权参
加本次会议的人员务必确保手机畅通,并及时关注收到的短信。为确保会议当天
顺利参会,请收到账号和密码后务必登录会议进行测试,测试通道将开放至 2022
年 12 月 7 日 22 时为止。电脑端需要访问“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
(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login)登录进行会议测试,手机端需要通过搜
索微信小程序【破产云会议】,输入账号密码进行测试。测试成功后请勿随意更
换参会设备和网络。如债权人未收到参会账户和密码,或测试过程中有任何问题,
请及时拨打咨询电话咨询(重整信息网技术支持电话:400-810-1866;管理人联
系电话:010-87938681、010-87938646、010-87938653、18611951731、18611956431)。

    二、 会议主要议题

    1、管理人作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

    2、管理人作债权申报审查工作报告,并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表》;

    3、管理人作财产状况报告;

    4、评估机构作工作情况说明;

    5、管理人报告管理人报酬方案;

    6、管理人介绍《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形式方案》主要内容;

    7、管理人介绍《重整计划(草案)》主要内容和债权人会议表决规则;
    8、债权人会议表决《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形式的方案》 重整计划(草案)》,
    并由管理人和公司回答债权人询问;

       9、法院宣布表决情况;

       10、法院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

    根据重整工作开展实际情况,上述议题可能发生变化。

       三、 截至公告发出日相关重整事务进展

    1、债权申报及审核情况

    截至 2022 年 11 月 7 日,共有 859 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
的债权金额共计 7,978,495,853.18 元。

    上述申报债权中,已经管理人审查确认的截至 2022 年 11 月 7 日的债权总额
为 4,656,946,789.98 元。债权人已申报债权,但因诉讼未决、工程未结算等原因
暂缓认定的债权金额为 3,035,192,263.88 元。经管理人审查,因债权不成立、申
报金额不符合法律或合同约定、诉讼时效已过等原因不予确认的债权金额
286,356,799.32 元。

    经调查,截至 2022 年 11 月 7 日,博天环境职工债权总额为 19,292,118.61
元。

    2、资产调查情况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评估机构”)出具的中联评报字
【2022】第 3510 号《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司法重整涉及的资产清算价值
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博天环境资产账面价值约 65.65 亿元、评估价值约 26.12 亿元,博天环境主
要资产由应收账款、长期股权投资等构成。

    上述债权申报、审核及资产调查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摘要版》。

    3、财产管理、上市公司营业情况
    2022 年 11 月 10 日,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复函》((2022)京 01
破 285 号)和《决定书》((2022)京 01 破 285 号之一),北京一中院许可公
司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并准许公司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2 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许可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
及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116)。

    2022 年 11 月 18 日,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复函》((2022)京 01
破 285 号之二),北京一中院许可处置公司的部分对外债权。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9 日披露的《关于处置公司部分应收账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
117)。

    四、 其他事项

    1、本次《重整计划(草案)》规定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债权清偿方案未
有劣于预重整方案的规定,债权人对预重整方案的表决同意,视为对《重整计划
(草案)》在同一债权组的表决同意,不在重整程序中再次表决。该等已表决同
意的债权人有权参与债权人会议并审议或表决其他议案,但无需参与表决《重整
计划(草案)》。

    2、为提高重整工作效率,更好地保障债权人清偿利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
起,管理人将开始收集债权人账户信息,债权人可以根据管理人要求的方式提供
账户信息(具体提供方式详见附件一、附件二,详情请登录重整信息网搜索查询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收集债权人账户信息的通知》)。

    五、 风险提示

    1、本次债权人会议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实际结果以会议最终决议为准。

    2、因法院已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公司可能存在因重整
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3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
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
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22 日
附件一
                  关于受领偿债资金银行账户信息告知函
 特别说明:
     1.债权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请加盖单位公章;债权人为自然人的,请本人签字
 并捺印;
     2.债权人提供的账户名称须与债权人名称/姓名一致,账户名称与债权人名称/姓名不
 一致的,债权人须另行向管理人提供信息不一致的书面说明,并承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
 不利后果,书面说明须参考本说明第 1 条的规定加盖单位公章或捺印;
     3. 请 债 权 人 将 盖 章 或 签 字 并 捺 印 后 的 告 知 函 扫 描 件 发 送 至 管 理 人 电 子 邮 箱 :
 bthjglr@163.com;并将纸质版原件邮寄至管理人处。
     收件人: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联系电话:010-87938681、010-87938646、010-87938653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 208 号中粮置地广场 A 座 9 层
     邮政编码:100010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如法院裁定批准《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本债
权人受领应分配款项的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债权人名称/姓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所在地
开户银行行号
账户名称
开户账号
注:上述银行账户信息请债权人向开户银行咨询获取;若债权人手写本函,请
保持字迹工整
    本债权人承诺上述受领分配款项的银行账户信息准确无误,如因
本债权人提供的上述银行账户信息有误,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本
债权人自行承担。
                           债权人(盖章/签字并捺印):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附件二
                  关于受领抵债股票证券账户信息告知函

 特别说明:
     1.债权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请加盖单位公章;债权人为自然人的,请本人签字
 并捺印;
     2.债权人提供的账户名称须与债权人名称/姓名一致,账户名称与债权人名称/姓名不
 一致的,债权人须另行向管理人提供信息不一致的书面说明,并承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
 不利后果,书面说明须参考本说明第 1 条的规定加盖单位公章或捺印;
     3. 请 债 权 人 将 盖 章 或 签 字 并 捺 印 后 的 告 知 函 扫 描 件 发 送 至 管 理 人 电 子 邮 箱 :
 bthjglr@163.com 并抄送 lixiaoying@csc.com.cn,并将纸质版原件邮寄至管理人处;
     4.债权人提供的证券账户必须为沪 A 股东账户,否则将无法接收划转股票。
     收件人: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联系电话:010-87938681、010-87938646、010-87938653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 208 号中粮置地广场 A 座 9 层
     邮政编码:100010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如法院裁定批准《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本债
权人受领应分配股票的证券账户信息如下:

债权人名称/姓名
沪 A 股东账户
股东代码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转入席位号
注:上述证券账户信息请债权人向开户证券公司咨询获取;若债权人手写本函,
请保持字迹工整
    本债权人承诺上述受领分配款项的证券账户信息准确无误,如因
本债权人提供的上述证券账户信息有误,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本
债权人自行承担。
                           债权人(盖章/签字并捺印):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