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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博天: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2022-12-09  

                        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ST 博天       公告编号:临 2022-128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天环境”或“公司”)出资人组
       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8 日下午 14:30 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本次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下简称“《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2022 年 11 月 7 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或“法
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于同日依法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
理人。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
整暨指定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113)。

    公司出资人组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8 日下午 14:30 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完成了既定议题,现将会议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及表决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2 月 8 日(星期四)14: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 208 号中粮置地广场 A
       座 9 层精进轩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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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出资人组会议召开
       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2022 年 12 月 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
       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出资人组会议召开当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三)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7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90,269,8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5426%。

    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0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为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37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90,269,8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5426%。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北京一中院代表、公司管理人代表、公司代表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和列
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出资人组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出资人权益调
整方案》进行了表决,表决情况为:

    (一) 总体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90,269,8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5426%,其中同意 189,537,9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出资人所持股份的 99.6153%;反
对 73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47%;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二)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1,289,8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582%;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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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 73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418%;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综上,《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公
司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出资人组会议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奋迅律师事务所

       律师:翁文涛、耿珂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与《中华人民
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会议召集人和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风险提示

    1、本次重整中转增股本所涉及的除权(息)相关事宜尚未确定,公司将进一
步充分论证,待除权(息)安排明确后将及时发布公告。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如果公司重整计划未能获得
法院的裁定批准,则存在被法院宣告破产并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风险。如果公司
被宣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3 条的规定,公司股
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
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
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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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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