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博天: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海南每天新能源)2022-12-13
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ST 博天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 博天
股票代码:603603
信息披露义务人:海南每天新能源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国贸路 6 号瑞特广场三楼 3301 室海口瑞特众创空
间-B095 号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街道常青路 7 号恒融商务中心 3 号楼 1308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22 年 12 月 12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
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博天环境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博天环境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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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2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释义:
博天环境、上市公
指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海南每天新能源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海南每天新能源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北京一中院、法院 指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深圳高新投 指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招商平安资产 指 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博天环境、博天环境管理人与深圳高新投、海南
《重整投资协议》 指 每天新能源、招商平安资产签署的《博天环境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
经北京一中院裁定批准的《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
博天环境重整计划 指
限公司重整计划》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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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名称:海南每天新能源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国贸路 6 号瑞特广场三楼 3301 室海口瑞特
众创空间-B095 号
法定代表人:曹辰
注册资本:15,01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9005MABQQXBQ56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
产管理服务;资产评估;融资咨询服务;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工程
管理服务;创业空间服务;税务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个人商务服务;
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咨询策划
服务;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除许可业务外,
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经营期限:2022 年 06 月 10 日至无固定期限
股东信息: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出资(人民币万元)
1 武汉每天不一样孵化器有限公司 10
2 15,000
曹辰
15,010
合计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街道常青路 7 号恒融商务中心 3 号楼
1308
联系电话:1366724085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4
其他国家和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地区居留权
执行事务合伙
曹辰 男 中国 湖北武汉 无
人委派代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达到或超过该公司
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
公司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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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2022 年 12 月 9 日,北京一中院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博天环境重
整计划,并终止博天环境重整程序。
深圳高新投、海南每天新能源、招商平安资产共同组成的投资人联合体以
重整投资人身份参与公司重整程序,其通过重整投资取得公司股份,助力恢复
和提升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
月内暂无继续增持博天环境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
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相关承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破产重整等事
项》的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自取得转增股票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博天环境股份 0 股。本次权益
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博天环境股份 55,000,000 股,占博天环境总股本
的 5.68%。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海南每天新能源作为重整投资人参与博天环境重整。根据博天环境、博天
环境管理人与深圳高新投、海南每天新能源、招商平安资产签署的《重整投资
协议》、《重整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和经北京一中院裁定批准的博天环境重整
计划,博天环境以因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总股本约 4.15 亿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转增 13.27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计转增约 5.51 亿股。转增后博
天环境总股本将增至约 9.68 亿股(扣除应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后,总股本约
为 9.66 亿股,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实际 登记确认 的数量为准 )。 海南 每天新能源 预计将取 得博天环境
55,000,000 股股份,持股比例约为 5.68%。
三、本次权益变动已经履行及尚需履行的法律程序
(一)已经履行的程序
2022 年 4 月 13 日,博天环境债权人安徽子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
对博天环境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
2022 年 4 月 21 日,北京一中院决定对博天环境启动预重整。
2022 年 4 月 29 日,北京一中院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作为公司预重整
期间的临时管理人。
2022 年 6 月 29 日,博天环境披露公告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
2022 年 7 月 27 日,博天环境临时管理人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重整投资人评
选,经评选确定由深圳高新投、海南每天新能源、招商平安资产共同组成的投
资人联合体为重整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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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8 月 16 日,博天环境及其临时管理人与重整投资人深圳高新投、海
南每天新能源、招商平安资产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
2022 年 11 月 7 日,北京一中院裁定受理博天环境重整,并于同日依法指定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博天环境管理人。
2022 年 11 月 25 日,博天环境及其管理人与招商平安资产签署了《重整投资
协议之补充协议》。
2022 年 12 月 8 日,博天环境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博天环境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博天环境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2022 年 12 月 8 日,博天环境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2)
京 01 破 285 号),裁定批准博天环境重整计划,并终止博天环境重整程序。
(二)尚待履行的程序
其他可能应相关监管机构要求所涉及的审批事项。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博天环境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质押、冻结或其
他权利限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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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 6 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
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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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
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
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 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博天环境战略与证券部,供投资者查阅。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海南每天新能源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
曹辰
日期:2022 年 1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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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北京市
限公司
股票简称 *ST 博天 股票代码 603603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国
海南每天新能源产业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贸路 6 号瑞特广场三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发展合伙企业(有限
册地 3301 室海口瑞特众创空
合伙)
间-B095 号
增加■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变化
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是□ 否■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 否■
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
选)
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A 股)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0 股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持股比例:0%
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A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持股数量:55,000,000 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持股比例:5.68%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变动数量:55,000,000 股
比例
股份变动比例:5.68%(权益变动方式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 是□ 否■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
是□ 否■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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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下内容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不适用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
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
债,未解除公司为其 不适用
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不适用
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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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
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海南每天新能源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
曹辰
日期:2022 年 1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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