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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博天: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实施的公告2022-12-19  

                        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ST 博天          公告编号:临 2022-133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天环境”)以现有总
股本 415,079,056 股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转增 13.26764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 本,共计 转 增 550,711,745 股。 转增后, 博天环境 总 股本将增至
968,495,801 股(扣除应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后,总股本为 965,790,801 股,最
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中国结算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前述 550,711,745 股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分配,全部由管理人按照重整计
划的规定进行分配和处置。其中:160,000,000 股由重整投资人有条件受让,剩余
390,711,745 股用于抵偿博天环境的债务。
     由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系重整程序中出资人权益调整的一部分,
不同于一般意义上为了分红而单纯增发股票的行为,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规则》(2020 年第二次修订)第 4.3.2 条的规定,调整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
式。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股票除权参考价格将根据未来公司股票价
格的持续波动情况,并基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进行调
整。
     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2 月 22 日,转增的股票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一、法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

    2022 年 11 月 7 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或“法
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管
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8 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博天
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指定管理人的公告》(公告
编号:临 2022-113)。

    2022 年 12 月 8 日,博天环境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召开,债权
人会议表决通过了《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重整计划》”),出资人组表决通过了《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出
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下简称“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2 年 12 月 9 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127)、《博天环
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
128)。

    2022 年 12 月 8 日,北京一中院作出(2022)京 01 破 285 号《民事裁定书》,
裁定批准博天环境重整计划,并终止博天环境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9 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129)。

   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根据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及法院作出的(2022)京 01 破 285 号《民事裁定
书》,博天环境现有总股本 417,784,056 股,其中因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2,705,000
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417,784,056 股变更为 415,079,056 股。以博天
环境 415,079,056 股总股本为基数,按每 10 股转增 13.26764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 550,711,745 股。转增后,博天环境总股本将增至
968,495,801 股(扣除应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后,总股本为 965,790,801 股,最
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
确认的数量为准)。

    前述 550,711,745 股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分配,全部由管理人按照重整计划
的规定进行分配和处置。其中:160,000,000 股由重整投资人有条件受让,剩余
390,711,745 股用于抵偿博天环境的债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
的规定,重整投资人自取得转增股票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博天环境股份;此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
致行动人依据前述规定承诺所持博天环境股份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的 36 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博天环境股份。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承诺人作出股份限
售等承诺的,其所持股份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原因发
生非交易过户的,受让方应当遵守原股东作出的相关承诺。

   三、股权登记日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为 2022 年 12 月 22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2 年 12 月 23 日,转增股本上市日为 2022 年 12 月 26 日。本次转增股份均为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四、除权相关事项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同于一般意义上为了分红而单纯增发股票的行
为。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经法院裁定批准后执行,全部用于引进重整投资人
以及清偿债权人债务;本次转增后,公司在总股本扩大的同时债务规模明显减少、
所有者权益明显增加;公司原股东所持股票数量未发生变化,每股股票所代表的
企业实际价值(以每股净资产计算)较重整前显著提升。

    因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处于持续变动之中,本次上市公司拟将除权参考价格的
计算公式调整分为以下 2 种情况:

    1、 在公司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除权除息日前股票收盘价等于或低于
13.62 元/股时,按照如下公式计算除权参考价格:

    本次公司拟将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调整为: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原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其中,“原流通股份”是指本次转增前公司原股东持有的 A 股流通股,扣除应
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由于不涉及现金红利,原公式中现金红利价格为 0。同时,本次新增股票
550,711,745 股不向原股东分配,全部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和清偿债务。新增股票
中合计 390,711,745 股用于抵偿公司债务,每股平均对价为 17.96 元;本次新增
股票中合计 160,000,000 股向重整投资人转让,深圳高新投、海南每天新能源的
对价为 3 元/股,招商平安资产的对价为 3.07 元/股。上述重整投资人所支付的现
金对价主要用于清偿债务。

     上述通过以股抵债方式清偿负债及引进重整投资人的股份均大幅增厚了公
司的净资产,且转增股票对价系在参考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基础上,兼顾债权人、
公司和公司原股东等各方利益后确定,并经公司债权人会议和出资人组会议表决
通过后执行,其股票价值与支付对价基本均衡,原股东权益未被稀释。故转增股
份及作价不纳入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范围。本次转增前后,公司原流通股份不
发生变化,即原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因此,调整后博天环境除权(息)参考
价格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除息日前股票收盘价格一致。

       2、 在公司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除息日前股票收盘价高于 13.62 元
/股时,按照如下公式计算除权参考价格: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原流通股份数+转增股份抵
偿债务的金额+重整投资人受让转增股份支付的现金]÷(原流通股份数+抵偿债务
转增股份数+由重整投资人受让的转增股份数+向原股东分配导致流通股份增加
数)

     由于不涉及现金红利,原公式中现金红利价格为 0。鉴于除权除息日前股票
收盘价高于 13.62 元/股,需考虑各部分转增股份对股价的影响:其中转增股份可
以 抵 偿 的 债 务 约 70.17 亿 元 , 转 增 股 份 抵 偿 债 务 导 致 流 通 股 份 变 动 数 为
390,711,745 股;重整投资人整体受让转增股份支付的现金为 4.83 亿元,重整投
资人受让转增股份导致流通股份变动数为 160,000,000 股;转增的股票不向原股
东分配,对流通股份数无影响。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本次重整中的财务顾问,为公司调整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事项出具了专项意见(详见同日披露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的专项意见》)。

    五、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根据重整计划及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形成的股票将直接登记至公司管理人开立的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
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以下简称“管理人证券账户”)。后续,法院将根据管理人
的申请将登记至管理人证券账户的股票另行扣划至重整投资人及相关债权人账
户。

    六、股本变动表

    1、根据《重整计划》,公司实施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相关股份变
动情况如下表: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转增股本            本次变动后

A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50,953,078                0                 150,953,078
A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266,830,978            550,711,745           817,542,723

        总股本                417,784,056            550,711,745           968,495,801


    2、根据《重整计划》,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并完成股份过户后,公司持
股 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情况如下表: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股)                          (股)
汇金聚合(宁波)投资管理
                           148,248,078      35.48%           148,248,078       15.31%
        有限公司
宁波中金公信投资管理合伙
                           16,931,907       4.05%            16,931,907         1.75%
    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0               0             60,000,000         6.20%

海南每天新能源产业发展合
                               0               0             55,000,000         5.68%
        伙企业
    注:汇金聚合(宁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宁波中金公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为一致行动人。
   七、其他事项

    本次重整投资人作出了锁定期承诺,具体如下:重整投资人深圳高新投、海
南每天新能源、招商平安资产承诺:本公司自博天环境转增股票登记至本公司名
下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减持。

   八、风险提示

    法院已裁定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不执行或不能
执行重整计划,公司将被宣告破产。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3.4.14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
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将在法院、管理人的指导和监督下,做好重整计划执行
工作,最大程度保障债权人利益和股东权益,力争尽快完成重整工作,恢复持续
经营能力。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
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
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