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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博天: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事项的提示性公告2022-12-22  

                        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ST 博天          公告编号:临 2022-136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事项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天环境”)以现有总
股本 415,079,056 股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转增 13.26764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 本,共计 转 增 550,711,745 股。 转增后, 博天环境 总 股本将增至
968,495,801 股(扣除应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后总股本为 965,790,801 股,最终
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中国结算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前述 550,711,745 股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分配,全部由管理人按照重整计
划的规定进行分配和处置。其中:160,000,000 股由重整投资人有条件受让,剩余
390,711,745 股用于抵偿博天环境的债务。

     由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系重整程序中出资人权益调整的一部分,
不同于一般意义上为了分红而单纯增发股票的行为,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规则》(2020 年第二次修订)第 4.3.2 条的规定,调整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
式。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股票除权参考价格为公司股票 2022 年 12
月 22 日的收盘价格。

     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2 月 22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2 年 12 月 23 日,
转增股本上市日为 2022 年 12 月 26 日。本次转增的股票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一、法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

    2022 年 11 月 7 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或“法
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管
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8 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博天
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指定管理人的公告》(公告
编号:临 2022-113)。

    2022 年 12 月 8 日,博天环境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召开,债权
人会议表决通过了《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重整计划》”),出资人组表决通过了《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权
益调整方案》(以下简称“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9 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
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127)、《博天环境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128)。

    2022 年 12 月 8 日,北京一中院作出(2022)京 01 破 285 号《民事裁定书》,
裁定批准博天环境重整计划,并终止博天环境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9 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129)。

   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根据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及法院作出的(2022)京 01 破 285 号《民事裁定
书》,博天环境现有总股本 417,784,056 股,其中因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2,705,000
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417,784,056 股变更为 415,079,056 股。以博天
环境 415,079,056 股总股本为基数,按每 10 股转增 13.26764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 550,711,745 股。转增后,博天环境总股本将增至
968,495,801 股(扣除应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后,总股本为 965,790,801 股,最
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
确认的数量为准)。

    前述 550,711,745 股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分配,全部由管理人按照重整计划
的规定进行分配和处置。其中:160,000,000 股由重整投资人有条件受让,剩余
390,711,745 股用于抵偿博天环境的债务。
   三、股权登记日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为 2022 年 12 月 22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2 年 12 月 23 日,转增股本上市日为 2022 年 12 月 26 日。本次转增股份均为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四、除权相关事项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9 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博天环境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133),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0 年第二次修订)》第 4.3.2
条的规定,对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进行了调整。由于公司股价处于持续变动之
中,公司对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分为两种情况进行了讨论:

    1、 在公司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除权除息日前股票收盘价等于或低于
13.62 元/股时,按照如下公式计算除权参考价格:

    本次公司拟将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调整为: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原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其中,“原流通股份”是指本次转增前公司原股东持有的 A 股流通股,扣除应
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由于不涉及现金红利,原公式中现金红利价格为 0。同时,本次新增股票
550,711,745 股不向原股东分配,全部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和清偿债务。新增股票
中合计 390,711,745 股用于抵偿公司债务,每股平均对价为 17.96 元;本次新增
股票中合计 160,000,000 股向重整投资人转让,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深圳高新投”)、海南每天新能源产业发展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海南
每天新能源”)的对价为 3 元/股,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招商平安资产”)的对价为 3.07 元/股。上述重整投资人所支付的现金对
价主要用于清偿债务。

    上述通过以股抵债方式清偿负债及引进重整投资人的股份均大幅增厚了公
司的净资产,且转增股票对价系在参考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基础上,兼顾债权人、
公司和公司原股东等各方利益后确定,并经公司债权人会议和出资人组会议表决
通过后执行,其股票价值与支付对价基本均衡,原股东权益未被稀释。故转增股
份及作价不纳入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范围。本次转增前后,公司原流通股份不
发生变化,即原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因此,调整后博天环境除权(息)参考
价格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除息日前股票收盘价格一致。

       2、 在公司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除息日前股票收盘价高于 13.62 元
/股时,按照如下公式计算除权参考价格: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原流通股份数+转增股份抵
偿债务的金额+重整投资人受让转增股份支付的现金]÷(原流通股份数+抵偿债务
转增股份数+由重整投资人受让的转增股份数+向原股东分配导致流通股份增加
数)

     由于不涉及现金红利,原公式中现金红利价格为 0。鉴于除权除息日前股票
收盘价高于 13.62 元/股,需考虑各部分转增股份对股价的影响:其中转增股份可
以 抵 偿 的 债 务 约 70.17 亿 元 , 转 增 股 份 抵 偿 债 务 导 致 流 通 股 份 变 动 数 为
390,711,745 股;重整投资人整体受让转增股份支付的现金为 4.83 亿元,重整投
资人受让转增股份导致流通股份变动数为 160,000,000 股;转增的股票不向原股
东分配,对流通股份数无影响。

     鉴于公司 2022 年 12 月 21 日收盘价为 5.03 元/股,且公司 2022 年 12 月 22
日(股权登记日)不停牌,若公司股票 2022 年 12 月 22 日涨停,公司预计股价
将不超过 5.28 元/股,故据此计算的公司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除息日前
股票收盘价将低于 13.62 元/股,博天环境按照“除权除息日前股票收盘价等于或
低于 13.62 元/股时”公式计算除权参考价格。

     因此,公司转增股本实施后,调整后的股票除权(息)参考价格为公司股票
2022 年 12 月 22 日的收盘价格。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本次重整中的财务顾问,为公司调整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结果出具了专项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结果的专项意见》)。
   五、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根据重整计划及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形成的股票将直接登记至公司管理人开立的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
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以下简称“管理人证券账户”)。后续,法院将根据管理人
的申请将登记至管理人证券账户的股票另行扣划至重整投资人及相关债权人账
户。

   六、股本变动表

    根据重整计划,公司实施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相关股份变动情况如
下表: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转增股本      本次变动后
  A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50,953,078          0            150,953,078
  A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266,830,978      550,711,745      817,542,723
          总股本            417,784,056      550,711,745      968,495,801

   七、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仍存在终止上市风险

    法院已裁定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不执行或不能
执行重整计划,公司将被宣告破产。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第 9.4.13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
终止上市的风险。

    2、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仍可能存在的风险

    如果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减轻或消
除历史负担,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
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在法院、管理人的指导和监督下,做好重整计划执行工作,最大程度
保障债权人利益和股东权益,力争尽快完成重整工作,恢复持续经营能力。重整
计划执行期间,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全力做好日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
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八、其他事项

    本次重整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重整投资人作出了锁定期承诺,
具体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依据相关规定承诺所持博天环境股
份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
接持有的博天环境股份。

    重整投资人深圳高新投、海南每天新能源、招商平安资产承诺:本公司自博
天环境转增股票登记至本公司名下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减持。

   九、咨询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 208 号中粮置地广场 09L

    联系电话:86-10-82291995

    电子邮箱:zqb@poten.cn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