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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博天: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2022-12-24  

                        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ST 博天         公告编号:临 2022-137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作出《民事裁定书》((2022)京 01 破 285 号之二),裁定确认《博
        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已执行
        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

        鉴于《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在本公告
        披露日后的 5 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相应的退市风险
        警示。

    2022 年 12 月 23 日,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2)
京 01 破 285 号之二),北京一中院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并终结
公司重整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一、重整情况概述

    2022 年 11 月 7 日,北京一中院裁定受理公司债权人安徽子诺环保科技有限
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指定管理
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113)。

    2022 年 12 月 8 日,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博天环境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9 日披露的《关
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127)和《关于出资
人组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128)。

    2022 年 12 月 8 日,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2)京
01 破 285 号),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2 年 12 月 9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2-129)。

    2022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向管理人提交了《关于<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并向北京一中院提交了申请裁定确认《重整计划》
执行完毕并终结重整程序的《申请书》,同日,管理人向北京一中院提交了《关
于<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报告了管理人
监督公司执行《重整计划》的相关情况,认为公司《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
提请北京一中院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重整程序。

    2022 年 12 月 23 日,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2)
京 01 破 285 号之二),确认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

    二、《民事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北京一中院认为:《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 114 条第三款规
定,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管理人等利害关系人申请,作出重
整程序终结的裁定。本案中,博天环境已于重整计划规定的执行期限内,在管理
人的监督下完成重整计划的执行工作,博天环境向本院申请确认该公司重整计划
执行完毕并终结重整程序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破产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九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1、确认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2、终结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三、重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重整程序,公司将化解目前面临的债务危机,减轻历史包袱,维持上市
地位,并引入重整投资人提供增量资源。重整完成后,公司将保留和优化存量业
务,加强内部管理与控制,降低经营成本和费用,逐步改善公司经营状况,并适
时发力新赛道,拓展新业务,增强持续经营能力。

    本次重整将会对公司 2022 年度期末净资产和净利润产生重大积极影响,具
体数据以公司经审计的 2022 年年度报告为准。

    四、风险提示

    1、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母净资产为负,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因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1)鉴于《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在本公告披露日后的 5 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
撤销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2)若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最终为负
值或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仍
将有可能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2、因公司 2019 年至 2021 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2021 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
确定性,公司股票同时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法院已裁定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
改善经营状况,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
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