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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博天: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12-29  

                        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ST 博天       公告编号:临 2022-142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参股
       公司泰兴博惠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兴博惠”)

       本次担保金额:泰兴博惠 25%股权(对应出资额 6,303.58 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前,公司未对泰兴博惠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
       对值的 10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持有泰兴博惠 25%股权,葛洲坝集团生态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葛
洲坝生态”)及其母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泰兴博惠 40%股
权。公司与葛洲坝生态共同签订了泰兴市镇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PPP 项目(以下
简称“PPP 项目”)的联合体协议书,为利于葛洲坝生态以大股东身份牵头推进
PPP 项目固定资产融资事宜的实现,使葛洲坝生态牵头组织 PPP 项目顺利实施,
保证联合体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的正常履行,公司拟将持有的泰兴博惠 25%股
权质押给葛洲坝生态,葛洲坝生态作为质权人同意接受该质押担保。

    2022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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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士在担保期间办理相关
业务,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对外担保的具体条件,并签署相关协议和其他
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担保事项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泰兴博惠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83MA1YM26X3Y

    成立日期:2019 年 6 月 27 日

    注册地址:泰兴市万福小区 12-2 号

    法定代表人:王长均

    注册资本:25,214.32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环保技术的研发;从事污水处理项目的投资、建设、设计、运营、
维护及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30%,江苏惠生建设科技有限
公司持股 25%,公司持股 25%,泰兴市民生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政府方出资
代表)持股 10%,葛洲坝生态持股 10%。

    泰兴博惠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9 月 30 日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0,030.26                 41,063.04

      负债总额                             27,235.40                 27,507.96

       净资产                              12,794.85                 13,555.08
                              2021 年度                 2022 年 1-9 月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08.26                      798.31

       净利润                                428.23                      76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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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股权质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双方

    出质人: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质权人:葛洲坝集团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二)质押合同标的

    1、质押标的为公司持有的泰兴博惠 25%股权(对应应出资数额为:6,303.58
万元人民币,公司被冻结股权解封后再质押)及上述股权所产生的股息、红利、
配股、送股等派生的权利。

    2、公司应以最大的谨慎维持质押股权的有效性和价值,并以实际出资额及
质权实现期公司应出资额为限承担质权担保责任。

    (三)担保范围

    鉴于公司目前实际财务状况,为顺利推进泰兴博惠融资,公司将持有的泰兴
博惠 25%股权质押给葛洲坝生态。

    (四)担保期限

    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时,应办理质押解除手续,
质押合同失效:

    1、泰兴博惠融资到位后,同时政府的可行性缺口补助开始支付。

    2、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及泰兴博惠解除 PPP 合同。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有利于推进泰兴博惠融资事宜的实现以及 PPP 项目的顺利实
施,保证联合体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的正常履行,此次对外担保符合公司整体业
务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参股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
的重大事项。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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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为 PPP 项目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主要是用于满足参股公司项目融资、
项目建设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公司担保的对象具有偿付债
务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250,863.59
万元,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绝对值的 282.54%;公司对 PPP 项目
联营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100,638.07 万元,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
产绝对值的 113.35%;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
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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