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603 公司简称:*ST 博天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15.97亿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90亿元,资本公积为14.01 亿元。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不进行现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ST博天 603603 博天环境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孙晨 林琳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208号中粮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 办公地址 置地广场09L 街208号中粮置地广场09L 电话 010-82291995 010-82291995 电子信箱 zqb@poten.cn zqb@poten.cn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公司所处行业 博天环境是专业的水生态环境综合服务商,按照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分类属于环境治理行业 中的水污染治理行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8023);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 引》(2012 年修订),属于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中的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上市公司行 业分类代码:N77)。 2、行业政策情况 按照“十四五规划和 2035 远景目标”,到 2035 年,我国将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 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2022 年度也是环保行业政 策发布较为密集的一年,具体如下: (一)生态环保基础设施相关政策 2022 年 2 月 9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 意见》,提出 2025 年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主要目标:新增污水处理能力 2000 万立方米/日,新 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 8 万公里,新建、改建和扩建再生水生产能力不少于 1500 万立方米/日, 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 95%以上,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污水资源化利用率超过 25%。 2022 年 3 月 28 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印发《深入打好 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对“十四五”期间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工作做出 部署安排。 2022 年 5 月 6 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 化建设的意见》,提出“促进县城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公共服务设施 提标扩面、环境基础设施提级扩能”的要求。 2022 年 6 月 20 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 6 部门印发《工业水效提升行动计划》,提出到 2025 年,全国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 2020 年下降 16%。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力争 全国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 94%左右。围绕行业节水技术难点和装备短板加强协同攻关, 文件指出要着力突破高浓度有机废水和高盐废水处理与循环利用、高性能膜材料、高效催化剂、 绿色药剂、智能监测与优化控制等节水关键共性技术等。 2022 年 12 月 14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 年)》, 明确提出“持续推进重点领域补短板投资”的要求,其中包括加大生态环保设施建设力度。具体包 括:一是构建集污水、垃圾、固废、危废、医废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 设施体系。二是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三是全面推进资源高效利用,建设促进 提高清洁能源利用水平、降低二氧化碳排放的生态环保设施。 (二) 新能源领域相关政策 2022 年 3 月 23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研究制定《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 (2021-2035 年)》正式发布。《规划》提出,发挥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引导作用,支持氢能相关产 业发展;鼓励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支持氢能创新型企业,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2022 年 6 月 1 日,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明确提 出,推动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制氢利用,开展规模化可再生能源制氢示范,在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 低、氢能储输用产业发展条件较好的地区,推进可再生能源发电制氢产业化发展,打造规模化的 绿氢生产基地。 2022 年 12 月 12 日,工信部、国家发改委、住建部、水利部 4 部门发布《关于深入推进黄河 流域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鼓励氢能替代传统能源在钢铁、水泥、化工等行业的应用。 统筹考虑产业基础、水泥、化工等行业的应用。统筹考虑产业基础、市场空间条件,有序推动山 西、四川、陕西、宁夏等省区绿氢生产,加快煤炭减量替代。 (一)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 博天环境是国内环境保护领域出发较早、积淀深厚的高新企业之一。公司秉承“水业关联的 环境产业布局”战略目标,坚守企业价值本质,在工业水系统、城镇水资源、膜产品与资源化、 土壤与地下水修复等领域,形成涵盖咨询设计、系统集成、项目管理、核心设备制造、投资运营 等覆盖全产业链的一体化解决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主要经营模式等未发生重大变化。但顺应市 场变化及国家“双碳”战略目标的要求,公司逐步调整了业务结构。 1、 工业水系统 公司深耕工业水系统领域 28 年,是国内该领域出发较早且少数能够进行复杂工业水系统综 合服务的企业之一。公司可依据不同工业行业、不同水处理工艺的水质特点及出水排放标准,通 过提供“全产业链”解决方案为工业企业或园区客户提供全水系统的专业化治理及运营管理的综合 服务,成为工业客户全生命周期的水环境管家。公司在工业水系统业务方面以提供环境工程技术 解决方案和专业化运营管理服务为核心业务,公司对品质的不懈追求,让客户体验优质的服务, 赢得了客户、合作伙伴以及业界同行的尊重与认可。 2、 城镇水资源 公司通过模式创新和技术引领,实现水务水体一体化、智慧化管理。公司以覆盖全国的项目 公司为业务拓展基点,持续在集中化较强的地区,拓展城市给水及污水处理业务,高度重视项目 的二次开发,满足客户对新建、改造、扩容、提标等方面的需求。公司以控股专业子公司为依托, 在地域经济好、财政支付能力强的区域开拓生态环境治理业务,以“技术产品+运营服务”为客户提 供“新水源”,发挥“专精特新”企业价值,助力城镇的生态资源保护和美丽河湖建设。 3、 膜产品与资源化 废水的资源化与回用是符合国家战略要求的重要产业发展方向,写入了国家 《“十四五”节约 用水规划》。在这一领域,公司成立了新微孔分离膜制造企业,可以提供超、微滤分离膜产品、膜 集成装备及新膜技术系统解决方案和专业运维服务,是膜法水处理产品与技术在国内大规模推广 应用的先行者之一。 公司打造以热法超滤膜为核心的系列技术产品,荣获国家重点新产品项目,成功应用到全球 十多个地区、二十多个行业的数百项案例中;研发了节能型浸没式 MCR 工艺包,荣获中国膜科 学技术一等奖,已成功应用在煤化工、石化、有色金属等领域,获得客户高度认可。 同时,公司参股的丹麦水通道蛋白正渗透膜技术公司 Aquaporin A/S 已于 2021 年在纳斯达克 哥本哈根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成为全球首家正渗透水处理膜技术上市的公司。 鉴于公司在工业零排放领域的分盐技术和成功的案例,市场上对博天环境膜技术在盐湖提锂 技术和产品上给予了高度关注。公司参股和研发中的正渗透膜技术可以浓缩盐湖卤液,和 MCR 资源回收工艺包结合起来可以有效提取锂,报告期内,公司技术研发团队完成了低压正渗透工艺 替代传统膜浓缩工艺在盐湖提锂的实验室论证,推进新的资源化领域尝试。 4、 土壤与地下水修复业务 公司于 2014 年布局土壤修复业务,通过整体解决方案打造未来业务增长点,聚焦城市场地类 土壤与地下水环境修复工程,并布局场地环境管理咨询业务市场,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 区域市场为重点,引进先进技术,打造修复类标杆项目,为未来土壤和地下水修复业务的爆发打 下基础,积累了丰富的业绩和技术储备。 针对能源化工搬迁地块的重度复合污染土壤与地下水,拥有多项国内领先的修复技术,诸如 高效安全的土壤热处理、地下水循环井修复工艺,并可提供项目全生命周期综合服务。 5、氢能相关产业技术储备 2016-2022 年,我国氢能产业政策陆续出台,产业链正在形成,氢能产业链涉及多个行业多 个领域,总体分为上游供给端和下游需求方两个方面,产业链上游制氢技术正在由化石能源制氢 和工业副产氢向更清洁的电解水方向过渡,产业链的下游综合运用环节主要涉及工业、电力、交 通等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业内顶级咨询公司编制完成氢能行业详细计划书,依托多年积累的政府 及工业客户资源,精准定位了氢能相关规划落地的需求方,同时发挥大项目集成经验,对制氢、 储运氢、及加氢站建设环节的产业链进行工艺拆解,依托高校对各环节的关键技术进行研究、通 过相关企业调研建立供应商清单,并与潜在合作方、科研机构进行商业洽谈。 重整完成后,公司将发挥上市公司的平台价值,协同产投资源,与地方政府及相关合作方一 同,扩大废弃工业副产氢闭环应用,拓展绿氢应用场景,并购具有核心技术及成长性的上游供给 端企业,推动行业技术发展与产品迭代。 (二)主要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但以工程驱动的高增长模式正在面临根本性 的转变,增量市场在减少、存量竞争在加剧,环保企业普遍面临经营模式的战略迭代的挑战。 1、 水环境解决方案 公司过去主要以工程服务和专业承包的方式为客户提供水环境解决方案,服务模式包括 EPC、EP、PC 等。工程服务指受客户委托,承担环保水处理系统的规划、工程设计、建设管理、 核心装备、运营服务等全过程服务,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负责。专业承包指 提供上述业务的部分服务,并对该部分服务承担相应责任。 重整完成后,公司将适当调整以往以工程实施为主的业务模式,定位 EP 或 EPCM 业务模式, 以产品和服务为依托,聚焦高难废水工业市场,向高价值类型服务、高端客户群体延展,并适时 拓展水系统以外的其他工业环境业务,逐步向数字化工业环境管家服务商转变。 2、 水务投资运营 公司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通过 BOT、TOT、BOO、ROT、O&M 等方式与业主签署特许经 营权协议、资产转让协议及运营协议等,为业主提供投资、建设和运营等水务投资运营业务服务, 并在项目所在地设立项目公司作为投资运营的主体,按照水处理量和约定的水价收取水处理服务 费用,取得水务运营管理的业务收入。 重整完成后,公司将在存量资产运营持续改善的基础上,通过技术服务与产品迭代,不断增 长水务运营规模,拓展生态服务应用场景,提质增效,降低客户成本、提高产业利润,实现二次 营销的内外协同增长,行稳致远。 (三)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秉承“水业关联的环境产业布局”战略目标,坚守企业价值本质,在工业水系统、城镇 水资源、膜产品与资源化、土壤与地下水修复等领域,形成涵盖咨询设计、系统集成、项目管理、 核心设备制造、投资运营等覆盖全产业链的一体化解决方案,是在国内环境上市公司中,为数不 多的工业与市政水处理业务均形成一定规模和竞争优势的公司之一。 公司曾连续被评为“工业与园区水处理年度标杆企业”、“十大水业优秀工程公司”、“水务旗 舰企业”、“最具成长力水业品牌”、“中国优秀创新企业”等荣誉,并获得“水环境综合服务贡献 奖”、 “工程实践典范奖”、“技术升级典范奖”、“环境企业竞争力大奖”等奖项。报告期内,公司董 事长兼总裁赵笠钧先生担任全国工商联环境服务业商会第五届会长,公司是全联环境服务业商会 会长单位。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1年 本年比上年 2020年 2022年 调整后 调整前 增减(%) 调整后 调整前 总资产 8,005,228,658.92 9,467,616,790.22 10,098,633,640.58 -15.45 11,030,758,371.21 11,903,968,800.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1,669,781,255.97 -1,148,072,462.68 -1,148,072,462.68 245.44 63,217,922.97 527,986,297.95 资产 营业收入 668,556,198.42 1,147,541,381.01 1,147,541,381.01 -41.74 1,920,470,874.91 1,920,470,874.91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 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 664,092,831.69 1,143,927,396.26 1,143,927,396.26 -41.95 1,915,968,843.14 1,915,968,843.14 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1,597,113,517.51 -1,215,048,342.59 -1,419,627,919.64 231.44 -388,477,202.82 -428,271,745.90 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1,716,224,943.17 -1,206,773,503.32 -1,411,353,080.37 -42.22 -411,432,789.61 -451,227,332.69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338,467,084.80 386,780,804.31 386,780,804.31 -12.49 259,028,507.93 259,028,507.93 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139.81 -56.1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65 -1.25 -1.47 232.00 -0.93 -1.0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65 -1.25 -1.47 232.00 -0.93 -1.03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173,779,139.47 166,292,307.98 248,473,911.23 80,010,839.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86,953,907.00 -106,937,809.45 -58,245,432.78 1,849,250,666.74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84,196,347.93 -92,687,870.74 -44,847,463.98 -1,494,493,260.52 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76,778,788.02 168,750,536.12 -414,665.74 93,352,426.40 流量净额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 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22,014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20,617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标记或冻结 情况 持有有限售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 期末持股数 比例 股 股东 条件的股份 (全称) 增减 量 (%) 份 性质 数量 数量 状 态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破产企业 490,711,745 490,711,745 50.67 0 无 0 其他 财产处置专用账户 汇金聚合(宁波)投 冻 境内非国 0 148,248,078 15.31 148,248,078 148,248,078 资管理有限公司 结 有法人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 60,000,000 60,000,000 6.2 0 无 0 国有法人 有限公司 宁波中金公信投资 0 16,931,907 1.75 0 冻 16,931,907 境内非国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结 有法人 合伙) 境内自然 邓志漪 -173,900 10,482,267 1.08 0 无 0 人 境内自然 孙惠良 5,018,700 5,018,700 0.52 0 无 0 人 境内自然 许又志 -3,433,703 3,433,703 0.35 0 无 0 人 境内自然 王金林 1,629,800 2,169,800 0.22 0 无 0 人 境内自然 郑东 1,922,000 1,922,000 0.2 0 无 0 人 境内自然 王晓 -1,847,834 1,850,000 0.19 0 无 0 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1、汇金聚合为公司控股股东,赵笠钧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赵笠钧 说明 持有汇金聚合 56.26%的股权,同时,赵笠钧持有中金公信 61.90% 的出资份额,按照中金公信合伙协议,赵笠钧为其实际控制人, 汇金聚合和中金公信构成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人。2、公司未知前 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 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 不适用 数量的说明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 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6,855.62 万元,同比减少 41.74%;净利润 137,013.71 万元, 同比增加 206.6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1,622.49 万元,同比减少 42.22%。2022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 800,522.87 万元,较上年末减少 15.45%,归属母公司股东 的所有者权益为 166,978.13 万元,较上年末增加 245.44 %。有稳定现金流的运营收入保持稳定, 较上年同期增长 0.57%,收入结构得到优化。 经过司法重整,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从 2022 年初的 104.18%下降至 76.42%,母公司资产负债 率从 113.88%下降至 44.76%,公司的债务风险得到有效化解,财务报表得以优化重构。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 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