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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珀莱雅:关于未披露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2018-04-18  

						公司代码:603605                                                 公司简称:珀莱雅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披露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


一. 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决策
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对外投资经营决策管理制度》、《总经理工作
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子公司管理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内部审计管理制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业务
管理制度》、《内部信息知情人登记及保密制度》等规章制度,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
层的权责范围和工作程序。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开、重大事项的决策等均符
合上述规则的要求,所作决议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公司制订的内部管理与控制制度以公司的基本
管理制度为基础,涵盖了财务预算、生产计划、物资采购、产品销售、对外投资、人事管理、内部审计
等各个生产经营流程,形成了全面规范的管理体系,确保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
      除建立健全上述内部控制制度外,公司结合行业特点和公司多年的经营管理经验,在内部控制建设
过程中不断建立并完善内部控制体系,通过及时修订各项基本管理规章制度,从财务、人事、采购、生
产、销售、质量控制等方面对公司内部控制和管理的职责、权限、程序、方式及考核奖惩等进行了详细
规定,以合理防范各类经营风险。公司还根据实际情况以及国家和地方的政策动态、经济形势、行业动
态等,不断强化和改进内部控制政策及程序,对于公司的长远、稳健发展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促进作用。
      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公司持续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不断提升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水平,确保公司持
续、稳健发展。


二. 未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说明
1. 是否存在非强制披露的特殊情形

    √是 □否
    非强制披露特殊情形是:新上市


2. 具体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根据《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工作备忘录第一
号 年度内部控制信息的编制、审议和披露》中第二条第二点规定:新上市的上市公司应当于上市当年
开始建设内控体系,并在上市的下一年度年报披露的同时,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
    根据上述相关规定,公司属于新上市公司,因此未披露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侯军呈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