珀莱雅: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18-065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并经过审慎的研究论证,
公司决定调整“湖州分公司化妆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进度,将该项目
延期至 2020 年 2 月 29 日。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78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5.34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76,7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6,938.6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761.3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7年11月9日出具天健
验[2017]44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中国光大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吴兴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达到
序 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募 投资进度 募集资金 预定可使
项目名称
号 投资额 集资金金额 (%) 专户余额 用状态日
期
营销网络建设项
1 47,516.83 31,004.05 65.25 6869.58 2019年5月
目
产品中心建设项
2 16,793.42 484.41 2.88 3502.63 2019年11月
目
湖州分公司化妆
3 品生产线技术改 5,451.07 246.87 4.53 5213.73 2018年11月
造项目
合计 69,761.32 31,735.33 - 15,585.95 -
注:上述表格中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应有余额 38,548.22 万元,募集资金账户
实有余额为 15,585.95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差异
23037.73 万元,差异系:1)通过非募集资金账户垫付上市费用 37.73 万元尚未置换;2)闲
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未到期 23,000 万元。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和原因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拟将“湖州分公司化妆品生
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2018年11月延期至2020年2
月29日。
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湖州分公司化妆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是公司为了提高生产效率、提升
产品品质和安全性、保障公司发展战略实现而实施的项目。
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运营情况和未来行业技术的发展方向,为了继续保持公
司技术、工艺的先进性,进一步适应市场的需求,公司拟对项目的部分机器设备
进行优化调整。由于对主要设备的购置、安装及调试周期相对较长,公司本着审
慎和效益最大化原则,拟延长“湖州分公司化妆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建设期。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
未调整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生不
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
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湖
州分公司化妆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延期至 2020 年 2 月 29 日。
七、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湖州分公司化妆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情
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违反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同意“湖州分公司化妆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延期事项,该延期事
项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
的情形。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客观实
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会对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
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要求,国信证券对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八、报备及上网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第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第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