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18-071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12,091,800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8 年 11 月 15 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关于核准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7]1878 号)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000 万股,公司股 票于 2017 年 11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涉及 7 名股东,分别 为长兴正德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正德投资”)、曹良国、 周方坚、王以人、高秀明、方加安、高定保,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 个月,现锁定期即将期满,该部分限售股共计 12,091,8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 6.01%,将于 2018 年 11 月 15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 20,000 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为 5,000 万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 15,000 万股。 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18 年 7 月 12 日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2018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 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以 2018 年 7 月 12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32 名激励对象授予 120.11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在办理授予登记事项过程中,由于部分激励对象自愿放弃 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等原因,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由 120.11 万股调整为 109.62 万股,授予人数由 32 人调整为 29 人。2018 年 9 月 10 日,公司 2018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总股本 为 20,109.62 万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的总股本为 20,109.62 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为 5,000 万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 15,109.62 万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限售股上市流通的股 东正德投资、曹良国、周方坚、王以人、高秀明、方加安、高定保对其所持有股 份所作的有关承诺如下: 公司股东正德投资、曹良国、周方坚、王以人、高秀明、方加安、高定保承 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已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此外,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曹良国承诺:(1)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离任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2)本人所持公 司股份在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 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且不因本 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公司副总经理金衍华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2)在本人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3)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 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 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且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叶峰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本人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 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 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且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 止。 公司前财务负责人章敏华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分股份;(2)在本人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公司股 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且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公司前监事裴竹祥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本人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 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作出上述股份锁定承诺的各个主体均承诺:若本人/本合伙企业违背上述股 份锁定承诺,本人/本合伙企业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承诺得到严格履行,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本次申请 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已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 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股东承诺;截至本 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有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 保荐机构对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12,091,800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8 年 11 月 15 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 序 股东 持有限售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通数 剩余限售股 号 名称 股数量 司总股本比例 量(单位:股) 数量 1 正德投资 3,000,000 1.49% 3,000,000 0 2 曹良国 7,258,350 3.61% 7,258,350 0 3 周方坚 383,400 0.19% 383,400 0 4 王以人 333,300 0.17% 333,300 0 5 高秀明 266,700 0.13% 266,700 0 6 方加安 250,050 0.12% 250,050 0 7 高定保 600,000 0.30% 600,000 0 合计 12,091,800 6.01% 12,091,800 0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有 限 售 条 1、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148,096,200 -9,091,800 139,004,400 件 的 流 通 2、其他 3,000,000 -3,000,000 0 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151,096,200 -12,091,800 139,004,400 无 限 售 条A 股 50,000,000 12,091,800 62,091,800 件的流通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50,000,000 12,091,800 62,091,800 股份 股份总额 201,096,200 0 201,096,200 七、上网公告附件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 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