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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珀莱雅: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2019-03-29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被保荐公司名称:珀莱雅化妆品
保荐机构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孔海燕                      联系电话:0571-85316107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东晖                      联系电话:0571-85316107


    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珀莱雅”、“公司”或“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珀莱雅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为 2017 年
11 月 15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现就 2018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4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2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3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2次

5、现场检查情况

                                          保荐代表人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27 日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
                                          查,检查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募
(1)现场检查次数
                                          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公司治
                                          理、内部决策与控制、信息披露、
                                          承诺事项等情况。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现场检查报告已按要求上传。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5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公司不存在需要保荐机构向交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易所报告的情形,保荐机构也未
                                          曾向交易所报告。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情况或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8 年 12 月 12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募集资金管理、新公司法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
                                                  无             不适用
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
                                                  无             不适用
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      无             不适用
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
                                             是否履行承
             发行人及股东承诺事项                         的原因及解
                                                诺
                                                           决措施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承诺       是           无

2、关于公司上市后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是           无

3、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是           无
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4、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
                                                是           无
诺

5、利润分配的承诺                               是           无

6、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无

7、关于公司“五险一金”的承诺                   是           无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其保荐的发行人采
                                                              无
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