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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珀莱雅: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2019-12-18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19-064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78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
意,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50,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5.34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
币 76,7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6,938.68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69,761.3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7 年 11 月 9 日出具天健验[2017]449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及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
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珀
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
《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
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中山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
州西湖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湖州吴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
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
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开户行                   账号                 专户用途         存续状态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32392800019278906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已注销
杭州中山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71907097910304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已注销
杭州余杭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76790188000805140          产品中心建设项目     已注销
公司杭州分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90559246             产品中心建设项目     已注销
杭州西湖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湖州分公司化妆品生
                       1205230029888055818                             已注销
公司湖州吴兴支行                                  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9 日、2019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首次
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产品中心建设项目”
结项,终止“湖州分公司化妆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并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剩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在结余募集资金全
部转出后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或终止并
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5)。

    截至 2019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实际余额 91,334,640.22 元(含利息收入)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将该事
项通知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荐代表人。公司与银行及保荐机构签
订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