珀莱雅: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2023-04-21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3-020
债券代码:113634 债券简称:珀莱转债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并经过审慎的研究论
证,公司决定调整“湖州扩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和“龙坞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的实施进度,将“湖州扩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将“龙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除上述变
更以外,其他事项均无任何变更。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08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
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本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
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发行认购
金额不足751,713,000.00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方式,向原股东配售及社会公
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7,517,13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共计募
集资金751,713,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716,981.13元(不含税)后的
募集资金为746,996,018.87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
年12月1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会计师费用、资信评
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487,344.93
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44,508,673.9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
(天健验〔2021〕733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
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分别
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交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运河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达到 项目达到
序 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募 投资进度 预定可使 预定可使
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用状态日 用状态日
号 投资额 集资金金额 (%) 专户余额
期(调整 期(调整
前) 后)
湖州扩建生
1 产基地建设项目 33,850.00 16,801.64 49.64 17,562.90 2023年4月 2024年12月
(一期)
龙坞研发中
2 19,450.00 11,683.27 60.07 7,953.33 2023年4月 2024年6月
心建设项目
信息化系统升级
3 9,050.00 878.34 9.71 8,315.39 2024年12月 2024年12月
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
4 12,821.30 2,974.15 23.20 9,560.08 - -
金
合计 75,171.30 32,337.40 - 43,391.70 - -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和原因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拟将“湖州扩建生产基地建
设项目(一期)”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2023年4月延期至2024年12月
31日,将“龙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2023年4月
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
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湖州扩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是公司为了扩大现有业务产能、提
高生产效益、提高应对市场波动能力、提升公司生产竞争优势而实施的项目。公
司将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生产设备,建设自动化、智能化产品生产线。由于生产厂
房、辅助设施的建造、装修周期较长,对主要设备的购置、安装及调试周期也相
对较长,公司本着审慎和效益最大化原则,拟延长“湖州扩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一期)”建设期。
“龙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主要用于提升公司的研发创新能力,扩充研发人
才队伍,充实研发技术储备,提高公司的产品力和品牌力,满足公司不断推出优
质的新产品以迎合消费者的需求。公司将在浙江省杭州市购置研发场地,购买先
进的软硬件设备,吸引行业内高端技术人才。由于对研发场地的装修、改造及设
备安装、调试周期相对较长,公司本着审慎和效益最大化原则,拟延长“龙坞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期。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
未调整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生不
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
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
将“湖州扩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 2023
年 4 月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将“龙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的日期从 2023 年 4 月延期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七、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湖州扩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和“龙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
事项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及募
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
情形。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投项目“湖州扩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和
“龙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事项,系结合本项目实际推进情况所作调整,不
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和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的情形;本次延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总流程合法合规。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客观实
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会对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
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规定的相关要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
议。
八、报备及上网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