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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电缆: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2016-04-16  

						公司代码:603606                                                  公司简称:东方电缆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东方电缆         603606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乐君杰                             江雪微
         电话            0574-86188666                      0574-86188666
         传真            0574-86188666                      0574-86188666
       电子信箱          orient@orientcable.com             orient@orientcable.com
1.6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可 供 股 东 分 配的 利 润为 291,428,497.21 ,资 本 公积 金 余 额 为

       122,647,095.69 元。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从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出发,结

       合业务发展规划,结合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政策的相关规定,提出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如下: 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10,97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0.2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7,774,250 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 283,654,247.21 元。


二 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情况说明

      公司主营业务为各种电线电缆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其服务。主导产品为海缆、电力电缆和

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主要包括220kV及以下海底电缆和光电复合缆、海洋脐带缆、海洋动态脐带

缆等;220kV、110kV超高压交联电力电缆、35kV及以下中低压交联电力电缆、风电用电缆、轨道

交通用电缆等;民用电线、计算机电缆、控制电缆、特种装备用电缆等。

(二) 公司主要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海缆产品采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安装服务”的模式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产品,公司

陆缆产品采用“研发、生产、销售”,通过直销招投标和经销商的双渠道销售模式,为客户提供标

准化的产品。公司内部通过技术创新,新产品的研发投入和人才引进等方式提升创新能力;通过“两

化融合”对公司现有装备进行技术改造升级,提升了公司的产能,保证销售订单的准时交付;通过

加大国内、国外的市场开拓力度,逐步扩大国内主要市场范围并不断突破澳洲、中东、南美等海

外市场。

       报告期内,公司以发展海缆、超高压电缆和民用、特种电线电缆为方向,持续投入研发费用,

优化产品结构,围绕国家“海洋经济”和“一带一路”战略,加大推动大行业,大客户,大项目

的力度,推动国际化市场布局和海洋工程 EPCI 总承包,提升企业整体竞争力,促进企业转型升级。
三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年比上年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增减(%)
总资产          1,744,251,093.75     1,644,552,581.15             6.06    1,403,870,648.51

营业收入        1,821,592,072.40     1,593,266,603.49            14.33     1,333,507,882.42

归属于上市公      50,384,033.31         65,015,725.10           -22.50       62,565,749.42
司股东的净利
润
归属于上市公      40,166,232.96         53,080,248.75           -24.33       56,778,502.30
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     807,711,030.75        771,461,997.44             4.70      522,460,878.19
司股东的净资
产
经营活动产生     125,808,380.94        204,598,696.04           -38.51      -33,460,977.25
的现金流量净
额
期末总股本       310,970,000.00        141,350,000.00           120.00      110,000,000.00
基本每股收益               0.16                  0.25           -36.00                0.26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16                 0.25         -36.00                0.26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                  6.39                11.24   增加4.85个百               12.48
产收益率(%)                                                     分点



四 2015 年分季度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380,021,980.89    489,587,749.75    518,958,194.67   433,024,147.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7,332,807.06     15,474,640.05      8,240,214.05    19,336,372.15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6,936,675.79     14,914,763.68      7,748,366.51    10,566,426.98
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167,136,172.65    -75,382,133.12     -6,627,855.27   374,954,541.98
流量净额
五、股本及股东情况

5.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34,618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34,994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或冻结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增   期末持股数    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          情况         股东
      (全称)         减           量        (%)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             性质
                                                                               数量
                                                                        状态
宁波东方集团有     63,139,900   115,249,900   37.06    114,642,000       无       0      境内非
限公司                                                                                   国有法
                                                                                             人
袁黎雨             20,316,000   37,246,000    11.98        37,246,000    无       0      境内自
                                                                                           然人
宁波华夏科技投     10,824,000   19,844,000     6.38        19,844,000    无       0      境内非
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
                                                                                             人
宁波市工业投资     6,722,437    12,324,468     3.96                0     无       0      国有法
有限责任公司                                                                                 人

江西赣源实业投     4,752,000      8,712,000    2.80                0     无       0      境内非
资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
                                                                                             人
沃美投资管理有     3,960,000      7,260,000    2.33                0     无       0      境内非
限公司                                                                                   国有法
                                                                                             人
宁波经济技术开     927,031        5,870,000    1.89                0     无       0      国有法
发区金帆投资有                                                                               人
限公司
王凤娣             1,320,000      2,420,000    0.78                0     无       0      境内自
                                                                                           然人
中国证券金融股                    1,657,550    0.53                0     无       0      国有法
份有限公司                                                                                   人
应国平                              960,000    0.31                0     无       0      境内自
                                                                                           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本公司前十名股东中,宁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的说明                          宁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夏崇耀,公司股东袁黎雨
                                和夏崇耀为夫妻关系,公司股东宁波华夏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系本
                                公司高管持股公司,公司未知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央
                             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应国平、吕建荣之间是否存在关联
                             关系,也未知上述四家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其他股东均无关联关系
                             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   公司无优先股
股数量的说明



5.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五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 年伴随着宏观经济下行、刚性成本上升、行业周期性景气等因素影响,线缆行业形势略

微收缩,调整升级态势有所加强。公司抓住机遇,在董事会的带领下,全体员工团结努力,最大
限度的克服了外部市场环境对公司业绩的不利影响,除利润指标由于受高毛利率产品订单的特点

和政府补助资金减少而出现下降外,其他均较好的完成了董事会年度确定的经营指标。

    1、2015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 182,159.21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22,832.55 万元,增幅

为 14.33%。主要系电力电缆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21.74%,同时电力电缆为公司主导产品,占营业收

入比重达到 88.32%。

    2、2015 年度公司营业成本为 162,065.32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23,488.17 万元,增幅为

16.95%。营业成本的增加主要系随营业收入的增长而增长。

    3、2015 年公司营业利润为 4,892.64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1,615.51 万元,下降 24.82%;

主要系:(1)公司高毛利率的海缆产品,生产周期较长,虽然订单较 2014 年增长 29.56%,但跨

期较多,导致当期实现的销售较少,造成 2015 年海缆比重下降,进而导致整体毛利率出现下降;

(2)公司继续加大了对高等级海缆产品的研发投入,导致公司研发费用增加较多;(3)公司根据

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加大了中西部市场的拓展力度,导致销售费用增加较多。


六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7.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

    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7.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

    响。


  不适用


7.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将江西东方电缆有限公司和宁波海缆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 2 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7.4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

    说明。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