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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电缆:东方电缆关于提前赎回“东缆转债”的提示性公告2021-10-29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1-060

债券代码: 113603      债券简称: 东缆转债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赎回“东缆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2021

年9月22日至2021年10月28日期间,满足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东缆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

30.75元/股),根据《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

“东缆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提前赎回“东缆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东缆转债”的提

前赎回权利,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东缆转债”全部赎回。

    ●赎回登记日收市前,“东缆转债”持有人可选择在债券市场继续

交易,或者以转股价格23.65元/股转为公司股份(可转债持有人可向
开户证券公司咨询办理转股具体事宜)。赎回登记日收市后,未实施

转股的“东缆转债”将全部冻结,停止交易和转股,按照债券面值100

元/张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东缆转

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本次可转债赎回价格可能与“东缆转债”的市场价格存在差异,

强制赎回可能导致投资损失。如投资者持有的“东缆转债”存在质押或

被冻结情形的,建议提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交易被强制

赎回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注意投资风

险。

    ●相关赎回登记日、赎回程序、价格、时间等具体事宜详见公司

后续发布的《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东缆转债”赎回暨

摘牌的公告》。



    一、“东缆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843号”文

核准,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

月24日公开发行了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

额80,000万元,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年。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

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349号文同意,

公司8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0月29日起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东缆转债”,债券代码“113603”。

    (三)根据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

“东缆转债”自2021年3月30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

为23.88元/股。

    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实施完毕2020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募集

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自2021年5月27日起,“东缆转债”转股价格

由23.88元/股调整为23.6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5月20日

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东缆转债”转股

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码:2021-030)。

    二、“东缆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在本次可转债转股期内,(1)

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2)当本次可转债未转

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

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的情况

    自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10月28日,公司股票在连续30个交易

日中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高于“东缆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30%

(即30.75元/股),已触发“东缆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提前赎回“东缆转债”的议案》。同意公司行使“东缆转债”的

提前赎回权利,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东缆转债”全部赎回,并将

在赎回期结束前发布“东缆转债”赎回提示性公告至少3次,通知“东缆

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同时,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

责后续“东缆转债”赎回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有关赎回时间、

程序、价格及付款方式等具体事宜。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该可转债的情

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均不存在交易“东缆转债”

的情况。

     五、风险提示

     (一)赎回登记日收市前,“东缆转债”持有人可以选择在可转债

市场继续交易,或者以转股价格23.65元/股转为公司股份。赎回登记

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东缆转债”将全部冻结,停止交易和转股,

公司按照债券面值100元/张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全部强制赎回,赎

回完成后,“东缆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二)本次赎回价格可能与“东缆转债”当前市场价格存在差异,

强制赎回可能导致投资损失。

     (三)若投资者持有的“东缆转债”存在质押或被冻结情形的,建
议提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交易被强制赎回的情形,敬请

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注意投资风险,及时关注公司

公告。

    (四)相关赎回登记日、赎回程序、价格、时间等具体事宜详见

公司后续发布的《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东缆转债”赎

回暨摘牌的公告》。

    六、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东缆转债”的详细发行条款,请查阅公司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4-86188666

    电子邮箱:orient@orientcable.com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