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606 公司简称:东方电缆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度,公司 (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844,548,809.61 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按 10%提取法定公积金 84,454,880.96 元,公司 (母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760,093,928.65 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 的利润为 2,978,863,145.45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 1,306,803,336.89 元。 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求,同时根据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2-2024 年)》及《公司章程》相关的规定,对中小投资者实施稳定的现金分红回报,使全体 股东在共同分享公司成长经营成果的同时,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为此,经公司控股股东提议,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拟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687,715,368 股为基数,将公司(母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可供分配的利润 2,978,863,145.45 元,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 元 (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71,928,842.00 元。 本次利润分配后,留存未分配利润 2,806,934,303.45 元。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东方电缆 603606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乐君杰 江雪微 办公地址 宁波中山东路1800号国华金融中心 宁波中山东路1800号国华 49-50F 金融中心49-50F 电话 0574-86188666 0574-86188666 电子信箱 orient@orientcable.com orient@orientcable.com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是国内陆地电缆、海底电缆系统核心供应商,报告期内,连续六年上榜全球海缆(能源 领域)最具竞争力企业 10 强榜单、再度荣膺中国线缆产业最具竞争力企业 10 强。公司主营业 务为海底电缆、陆地电缆等一系列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安装敷设及运维服务。按照 CSRC(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分类属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9 修改版)属于电线、电缆制造业(3831)。 电线电缆行业 电线电缆是用来输送电能、传递信息和制造各种电机、仪器、仪表,实现电磁能量转换所不 可或缺的一大类电工产品,是电气化、信息化社会中重要的基础性配套产业,被称为国民经济的 “血管”与“神经”,与国民经济发展密切相关。具有用途广泛、品种繁多、门类齐全等特点。其 产品广泛的应用于电力、轨道交通、新能源、建筑工程、海洋工程、通信、石油、化工、汽车、 船舶及航空航天等各个领域。 近年来,中国电力、石油、化工、城市轨道交通、汽车以及造船等行业快速发展和规模的不 断扩大,特别是电网改造加快、特高压工程相继投入建设,以及全球电线电缆产品向以中国为主 的亚太地区转移,中国电线电缆行业市场规模迅速壮大,电线电缆制造业已经成为电工电器行业 二十余个细分行业中规模最大的行业,占据四分之一的比重,中国企业占据 2021 年全球电线电缆 制造商 20 强的 11 席,表明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和综合实力已然得到提升。 国内电线电缆行业市场空间稳步提升。2015~2020 年我国电线电缆行业销售收入呈波动变化 趋势。由于近年来我国制造业去产能以及行业监管力度逐渐加强的影响,电线电缆行业一度出现 规模下滑,并在 2018 年达到低谷,电线电缆行业销售收入达到 1.15 万亿元。随着我国对新能 源等投资的加快,电线电缆行业开始缓慢复苏,2020 年电线电缆销售收入达 1.57 万亿元,同比增 长 12.14%。据电线电缆网、观研报告网,预计到 2024 年规模有望达到 1.90 万亿元,即 2020~2024 年市场规模年均复合增长率达 4.89%。(数据来源:电线电缆网,观研报告网) 欧洲、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电线电缆行业已经经过了上百年的发展历史,随着全球经济一 体化的发展,其电线电缆巨头依靠资金、技术、人才方面的优势已经实现了跨国、跨地区的规模 化和专业化生产,产业集中度比较高,其中美国前十名电线电缆企业占其国内市场份额达 70%以 上,日本前七名电线电缆企业占其国内市场份额达 65%以上,法国前 5 名电线电缆企业占其国内 市场份额达 90%以上。全球电线电缆行业已经进入几大巨头垄断竞争阶段,我国电线电缆企业数 量较多,普遍规模较小,行业市场集中度低。2021 年,我国电线电缆行业 CR3 企业营业收入集中 度为 6.94%,CR5 企业营业收入集中度为 8.54%,CR10 企业营业收入集中度为 11.54%。(数据来 源:前瞻产业研究院) 我国线缆行业“十三五”期间总体持续发展。在经历了 2020 年新冠疫情影响全球经济降速后, 国家加大了包括在电力、5G、新能源、轨道交通、特高压等新基建领域的投入,市场需求逐年增 加,行业规模继续扩大。与此同时,国内国外经济双循环现状促进了企业研发能力和产品技术水 平不断进步;更多的电缆企业陆续上市,资本市场的加入使企业的生产设备更新换代,产能效率 逐步提高、研发能力更上层楼。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 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新征程的重要机遇 期。在国家层面,国家给予“新基建”等重点战略的政策以及资金扶持。在“十四五”纲要中, 提到了优化国内能源结构,提高新能源的比重,建设智慧电网和超远距离电力输送网。2022 年, 国家电网发展总投入目标 5795 亿元,其中计划电网投资 5012 亿元。在“十四五”期间国家电网计 划投入 3500 亿美元(约合 2.23 万亿元),推进电网转型升级。 展望“十四五”,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的大背景下,国家坚持创新在我国现 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力争投入强度高于“十 三五”时期,要求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 坚持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安全高效、补齐短板。“十四五”期间,我国将继续推进优化城镇化 布局、加快新型城市建设、加快城市群和中小城镇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随着国家“双碳” 战略推进、新能源市场爆发式增长、新基建投资的兴起,给新能源装备电缆、节能环保电缆和特 种电缆等产品带来了极大的市场机遇。 (一)主要业务情况说明 公司现拥有陆缆系统、海缆系统、海洋工程三大产品领域。拥有 500kV 及以下交流海缆、陆缆, ±535kV 及以下直流海缆、陆缆的系统研发生产能力,并涉及海底光电复合缆、海底光缆、智能电 网用光复电缆、核电缆、轨道交通用电缆、防火电缆、通信电缆、控制电缆、综合布线、架空导 线等一系列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安装敷设及运维服务能力,提供深远海脐带缆和动态缆 系统、超高压电缆和海缆系统、智能配网电缆和工程线缆系统、海陆工程服务和运维系统四大解 决方案。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力、建筑、通信、石化、轨道交通、风力发电、核能、海洋油气勘采、 海洋军事等领域。公司通过了 ISO 三大体系认证,拥有挪威船级社 DNV 认证证书。(二)公司主 要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海缆系统采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安装服务”的模式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产品,通 过提供 EPC 总包服务打造系统解决方案,为客户提供“交钥匙”工程服务。公司陆缆系统采用“研 发、生产、销售”,通过直销招投标和经销商的双渠道销售模式,为客户提供标准化及差异化的产 品。基于两个产业体系不同的技术特点和生产组织模式,公司目前对海缆系统实行项目制生产方 案,陆缆系统实行批量化生产方案,以提升产品的核心竞争力。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年比上年 2022年 2021年 2020年 增减(%) 总资产 9,187,807,605.63 8,383,954,178.42 9.59 6,092,020,579.36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 5,493,977,621.54 4,881,595,008.11 12.54 3,126,578,225.91 产 营业收入 7,008,925,593.41 7,932,209,015.44 -11.64 5,052,336,113.63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 842,351,404.95 1,188,825,151.11 -29.14 887,347,934.90 润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 838,159,109.50 1,148,988,964.70 -27.05 823,973,323.97 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 647,241,794.35 586,145,197.90 10.42 693,984,410.82 额 加权平均净资 减少15.88个百 16.30 32.18 34.24 产收益率(%) 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 1.22 1.81 -32.60 1.36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1.22 1.81 -32.60 1.34 (元/股)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1,816,070,541.74 2,043,399,813.34 1,805,220,334.74 1,344,234,903.59 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 278,336,008.50 243,835,533.02 214,077,932.52 106,101,930.91 东的净利 润 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 277,423,497.86 251,628,097.06 224,632,492.54 84,475,022.04 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 净利润 经营活动 产生的现 -844,093,061.52 343,242,864.84 -302,086,024.14 1,450,178,015.17 金流量净 额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 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43,521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85,451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 质押、标记或冻 有限 结情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 期末持股数 比例 售条 股东 (全称) 增减 量 (%) 件的 股份 性质 数量 股份 状态 数量 31.6 境内非国有 宁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0 217,524,444 0 无 0 3 法人 袁黎雨 0 53,366,730 7.76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31,399,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50,422,280 7.33 0 无 0 其他 54 宁波华夏科技投资有限 -5,571,3 境内非国有 16,713,908 2.43 0 无 0 公司 12 法人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金 10,833,773 1.58 0 无 0 国有法人 帆投资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富国天益价值混合型 7,344,861 1.07 0 无 0 未知 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泰达宏利转型机遇股 4,432,161 0.64 0 无 0 未知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华商智能生活灵 4,025,099 0.59 0 无 0 未知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方潜力新蓝筹 3,814,579 0.55 0 无 0 未知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 3,708,344 0.54 0 无 0 未知 公司-万能产品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东方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东方集团的实 明 际控制人为夏崇耀,公司股东袁黎雨和夏崇耀为夫妻关系,公司 股东华夏投资系本公司高管持股公司,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 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 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 不适用 量的说明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 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2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0.09 亿元,同比下降 11.64%,其中海缆系统及海洋工程营业收 入合计 30.28 亿元,同比下降 25.82%,实现陆缆系统的营业收入 39.77 亿元,同比上升 3.53%;经 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6.47 亿元。 截止 2023 年 3 月 7 日,公司在手订单 91.30 亿元,其中海缆系统 57.50 亿元,陆缆系统 21.67 亿元,海洋工程 12.13 亿元,220 千伏及以上海缆、脐带缆占在手订单总额近 50%。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 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