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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电缆:东方电缆关于2021年度OIMS奖励基金运用方案(第一期)的公告2023-03-10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3-008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OIMS奖励基金运用方案
                     (第一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1年度OIMS奖励基金运用方案(第一期)的议案》,现将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实施《OIMS 奖励基金管理办法》决策及计提情况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

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的将

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持续健康

发展。2019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24 次会议、2019 年 9

月 17 日公司 2019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宁波东方电

缆股份有限公司 OIMS 奖励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2022 年 3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 21 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 19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 OIMS 奖励基金计提

方案的议案》,基于 2021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远超公司的年度盈利预

算,同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

董事会审慎考虑,2021 年度 OIMS 奖励基金的计提比例为当年净利润

的 5%,计提总金额为 62,079,642.36 元。

    二、2021 年度 OIMS 奖励基金运用方案

    (一)2021年度OIMS奖励基金整体运用方案

    目前公司处于关键发展时期,为了充分发挥OIMS奖励基金的中长

期激励作用,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公司行业

领先地位,经审慎考虑,公司决定对2021年度计提的OIMS奖励基金,

在“十四五”期间根据企业发展情况及相关团队、员工业绩表现分多

期进行运用。每期的具体奖励对象、决策程序等运用方案内容严格按

照《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二)2021年度OIMS奖励基金第一期具体运用方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管理办法》,拟定了九位激

励对象,本着重点奖励突出贡献者的原则,根据其所承担的岗位职责、

任职期限、绩效表现、业绩贡献等综合考量确定了2021年度OIMS奖励

基金第一期的分配,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激励对象                      获得的奖励基金金额
                               姓 名
            职务或分类                       (万元)(税前)

    1        副总经理          潘矗直            220.00
   2           总工程师          俞国军        220.00

   3         其他符合条件的核心人员 7 人       562.00

                   合计 (共 9 人)            1002.00

   本期计提的奖励基金均以现金方式奖励,所涉个人所得税由公司

代扣代缴。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后续各期的具体运用根据《管

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审议及执行。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审核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次运用方案充分发挥了OIMS奖励基金的中长期激励作

用,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方案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奖励基金的运用将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

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提高公司

经营效率,对公司发展产生积极作用,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审议本

议案的董事会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的

决议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于2021年度OIMS奖励基金运用方案(第

一期)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OIMS奖励基金的运用方案(第

一期)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本次运用方案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奖励基金的运用将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核

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对公司发展

产生积极作用,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审议本议案的监事会召开程序、

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2021年度OIMS奖励基金运用方案(第一期)

的议案》。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三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