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天创时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广州天创时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天创时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回购注 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价格进行了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邓建辉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不再具 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公司以7.11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邓建辉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 252,000 股。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不存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监事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广州天创时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