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创时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5-31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州天创时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广州天创时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广州天创时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作为广州天创
时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
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与新增关联方 2018 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前,收到了《关于与新增关联方 2018 年度发生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所涉及交易事项的相关材料,并进行了事前审查与研究。
经审议发表对该事项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对 2018 年新增关联方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进行的预计合理,关联交易价格
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
构等方面独立,且公司近年来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低,不会对公
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与新增关联方 2018 年度发生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董事会时,独立董事就公司关于与新增关联方 2018 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事
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对新增关联方 2018 年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进行的预计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
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
益,未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程序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独立董事同意《关于与新增关联方 2018 年度
广州天创时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广州天创时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天创时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周宏骐 伏 军 胡世明
2018 年 5 月 30 日
广州天创时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州天创时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州天创时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