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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创时尚: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9-04-16  

						   证券代码:603608             证券简称:天创时尚     公告编号:临 2019-026

                        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主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全部结项并拟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账户的
 节余募集资金 17,516.19 万元(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理财收益
 等的净额,具体金额按转出时账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创时尚”)于2019年4月12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
 投项目“女鞋销售连锁店扩建项目”、“亚太产品设计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
 金”已实施完毕,董事会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同时,为提高资金的
 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账户的节余资金17,516.19万元(含累计
 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理财收益等的净额,具体金额按转出时账户实际
 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天创时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6 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广州天创时尚鞋业
 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2016]40 号)核准,广州天创时尚
     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000万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6,000,000元,扣除发行费
     用人民币52,838,2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3,161,8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6年2月6日出具了普
     华永道中天验字[2016]145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已到位并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
     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2016年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余额占
序                                  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     剩余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
号                              项目承诺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金额      金额
                                                                                  资金净额的比例


1     女鞋销售连锁店扩建项目       46,636.22        30,042.37      16,593.85          26.21%


2    亚太产品设计中心建设项目       3,877.45         3,877.45          -                -


3          补充流动资金            12,802.51        12,802.51          -                -

              合计                 63,316.18        46,722.33      16,593.85          26.21%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存储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于2012年8月5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通过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2017年4月14日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根据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对其进行相应更新。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
       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
       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述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
       制度。

           公司于2016年3月4日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分别与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广州番禺支行”)、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机场路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广州机场路支行”)、中国民生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广州分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严格执行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规制度,以及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等签订的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
       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使用募集资金时,公司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按照
       上述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及
       时通知招商证券,随时接受其监督,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3月2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开户银行             账号               专户用途             余额               备注


                                                                                  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1                         658766769550     女鞋销售连锁店扩建项目   17,516.19   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理
       公司广州番禺支行
                                                                                     财收益等的净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亚太产品设计中心建设项
 2     公司广州机场路支   120906944610909                               —        已于2016年5月26日销户
                                                     目
                行
序号      开户银行          账号               专户用途         余额             备注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3                        696676126           补充流动资金       —      已于2017年2月15日销户
       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合计                             17,516.19

            在完成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后,公司在招商银行广州
       机场路支行(账号为 120906944610909)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零,该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将不再使用,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于2016年5月26日办理完毕在
       招商银行广州机场路支行(账号为 120906944610909)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
       和招商证券、招商银行广州机场路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另外,公司在民生银行广州分行(账号为696676126)募集资金专户全部募集资金
       已使用完毕,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于2017年2月15日办理完毕在民
       生银行广州分行(账号为696676126)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和招商证券、民
       生银行广州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募投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6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以及2016年5月10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
       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5,602万元置换预
       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有关事项。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已于2016年4月
       15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6]1225号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二)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1)2016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以及2016年5月10日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3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
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有保本约定的理
财产品,该理财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
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

    (2)2017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以及2017年5月11日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合计
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其中: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
过人民币20,000万元,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或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
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授权财务总监
行使单笔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五额度范围内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壹年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
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

    (3)2018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以及2018年5月17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使用不
超过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其中: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
币20,000万元,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或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
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授权财务总监行使单笔
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五额度范围内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决议
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壹年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
对此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募集资金及收益已全额存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
支行募集资金账户。

    2、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年10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意见。

    2019年3月,公司已提前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
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和保
荐代表人。

    (三)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使用节余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情况

    (1)女鞋销售连锁店扩建项目

    “女鞋销售连锁店扩建项目”规划项目建设期3年,总投资规模46,636.22万元。“女
鞋销售连锁店扩建项目”实施内容为:通过进驻大中型百货商场新建428间直营店铺;
在大中型商业中心新建20间旗舰店;除现有的线下直营店铺营销网络布局以外,顺应互
联网/移动互联网的发展趋势,积极发展电子商务营销渠道;根据营销网络拓展的业务
发展需要,对物流配送系统进行重新规划、整合与扩建;紧密围绕公司核心业务,加大
对信息管理系统的硬件投入,改进公司信息管理系统。

    截至公告披露日,“女鞋销售连锁店扩建项目”实际投入30,042.37万元。项目已
完成建设并达到原预定可使用状态及其经济效益。

    (2)亚太产品设计中心建设项目

    本项目预计总投资3,877.45万元,其中建设投资3,572.60万元,建设投资其他费用
120.21万元,预备费用184.64万元。项目于2014年12月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016年5月26日,公司完成该项目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工作,
置换金额共计为人民币3,877.45万元。

    在完成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后,公司在招商银行广州机
场路支行(账号为120906944610909)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零,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将不再使用,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办理完毕在招商银行广州机场路
支行(账号为120906944610909)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3)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到位以及在募集资金专户全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后,公司于2017年2月
15日办理完毕在民生银行广州分行(账号为696676126)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经核查,公司2016年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实施
完毕,符合结项要求。

    2、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 至 2019 年 3 月 20 日 , 公 司募 集资 金 实际支 付 46,722.33 万 元,募 集 资金 节 余
17,516.19万元(考虑理财收益、利息收入、银行手续费等因素,具体金额以实际划转
日为准),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                                            募投项目
        募投项目                                  利息收入     累计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节余金额


 女鞋销售连锁店扩建项目        46,636.22           922.34         30,042.37          17,516.19


亚太产品设计中心建设项目        3,877.45                          3,877.45               -


      补充流动资金             12,802.51                          12,802.51              -

          合计                 63,316.18                         46,722.33           17,516.19

    3、募集资金专户节余情况

    截至2019年3月2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账号              专户用途                   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    658766769550     女鞋销售连锁店扩建项目          17,516.19

    四、IPO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一)近年来随着80-90后成为消费群体主客层,其消费模式、消费习惯发生了结构
性的变化。此外移动互联网与支付技术的快速发展、新兴购物业态如购物中心、商业综
合体的崛起,均推动零售新渠道的调整与变革。根据消费与零售环境的变化,公司持续
优化实体店铺营销渠道的布局,一方面选择与品牌档次相匹配的商场或购物中心开拓优
质店铺,调整店铺扩建节奏并优化低效店铺;另一方面重点加强店铺运营管理与服务水
平,有效降低成本费用投入,提高单店效率及盈利能力。因此,公司“女鞋销售连锁店
扩建项目” 项目在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下,形成了部分募集资金节余。

    (二)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
有效、节约的原则,从项目的实际需要出发,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严格控制
物资采购、店铺建设,有效利用各方资源,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加强对项目的费用控制、监督和管理,严格控制募集资金的支出,充分考虑资源的综合
利用,合理调度优化各项资源,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节省了资金支出。

    (三)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闲置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取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及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

    五、本次将IPO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鉴于公司IPO募投项目均已实施完毕,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7,516.19万元(包含理财收益
及利息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
常经营及业务发展。

    在节余募集资金转为流动资金后,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管理层
将办理专户注销事项,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
管协议随之终止。公司承诺本次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
险投资以及为他人(上市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除外)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对流动资金的
需求,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促进公司后续的业务经营和战略发展,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未违反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六、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募集资金投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1、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全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
经营和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全体股东
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
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将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IPO)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
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有利于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财务成本,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规,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后的全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后的全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