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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创时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23  

						   证券代码:603608          证券简称:天创时尚        公告编号:临 2019-051



                       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表格
 式等内容的修订情况,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公司
 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1. 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财会[2017] 7 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22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
 产转移》(财会[2017] 8 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2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
 ——套期会计》 (财会[2017] 9 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24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37号”)。在境内外
 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
 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
 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 2019年4月30日,国家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公司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
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照财会[2019]6号的规定编制执行。

    (二)变更日期

    1. 公司按照国家财政部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
知》(财会[2019]6号)有关规定,从2019年半年度报告开始执行。

    2.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三)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1、财务报表格式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2019年4月30日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相关规定。

    2、新金融工具准则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
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
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根据财政部对会计准则 22 号、会计准则 23 号、会计准则 24 号和会计准
则 37 号的修订内容所进行的变更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减少了金融资产类别,提高了分类的客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
一致性;

       2、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以更加及时、
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4、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根据金融工具相关的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因此,公司将
于2019年初变更会计政策,自2019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
述2018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二)根据财会[2019] 6号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报及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所
进行的调整

       1、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 两个项
目;

       2、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 两个项
目;

       3、原列报项目“资产减值损失”分别计入“资产减值损失”项目和“信用减值损
失”项目。

       财会[2019] 6号要求的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将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
响,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审批程序

       2019年8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8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
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文件
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予以变更。

       四、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财务报表格式修订所进行
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1. 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核查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本
次变更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2. 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因此,一致同意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