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创时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2-28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要求和《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作为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
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决议和部分授权有效期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延长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
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
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
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并将其提交至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以下无正文,为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周宏骐 伏 军 胡世明
年 月 日
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