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创时尚: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的公告2021-04-10
证券代码:603608 证券简称:天创时尚 公告编号:临 2021-030
债券代码:113589 债券简称:天创转债
转股代码:191589 转股简称:天创转股
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创时尚”、“上市公司”或“本公
司”)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及权益数量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2021 年 2 月 19 日,董事会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及《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关联董事均回
避表决。同日,监事会、独立董事就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或独
立意见。
2021 年 3 月 3 日,上市公司监事会发布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根据该说明,2021 年 2 月 20 日至
2021 年 3 月 1 日,公司在公司内部网站和公告栏公示了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
职务,在上述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未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提出任何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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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3 月 8 日,上市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
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并授权董事会处理本次
激励计划的有关事宜。
2021 年 4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数量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确定以 2021 年 4 月 9 日为
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12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871.0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为 4.73 元/股。同日,监事会、独立董事就本次调整及首次授予的相关事
项发表了核查意见或独立意见。
二、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的情况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对
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情况
说明如下:
本激励计划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 名核心骨干人员因离职不符合激
励对象资格。
调整后,股票期权的首次激励对象人数由 113 名调整为 112 名,本次激励
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 950.00 万份保持不变,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875.00 万份调整为 871.00 万份,预留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75.00 万份调整为 79.00
万份。
除上述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的股票期权在
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票期 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 占本激励计划授予时
姓名 职务
权数量(万份) 股票期权数量的比例 股本总额比例
倪兼明 董事、CEO 20.00 2.11% 0.05%
王海涛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20.00 2.11% 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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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授的股票期 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 占本激励计划授予时
姓名 职务
权数量(万份) 股票期权数量的比例 股本总额比例
杨璐 董事会秘书 22.00 2.32% 0.05%
吴玉妮 财务总监 22.00 2.32% 0.05%
何祚军 副总经理 25.00 2.63% 0.06%
核心骨干人员(107 人) 762.00 80.21% 1.78%
预留 79.00 8.32% 0.18%
合计 950.00 100.00% 2.21%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的
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
计划》等相关规定,且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
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的调整
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调整程
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
调整后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调整为 112 人。激励对象均具备
《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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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
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六、法律意见结论意见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调整
及首次授予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
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的内容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确定本次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权日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
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尚需根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及办理股票授予登记等事项。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天创时尚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股票期权授权日、行
权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的确定以及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及授予事
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天创时尚
不存在不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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