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创时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4-10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要求和《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天创
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对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数量的独立意见;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
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对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事宜,我们认为:
(1)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4 月 9 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
以及《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规定,《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2)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
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同时,亦不存在《管理办法》
所规定的禁止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依本次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
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形;
(5)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
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人员对实现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目标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
的持续健康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以 2021 年 4 月 9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12 名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871.00 万份,行权价格为 4.73 元/份。
(以下无正文)
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以下无正文,为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周宏骐 伏 军 胡世明
年 月 日
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