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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创时尚: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2021-08-06  

                           证券代码:603608           证券简称:天创时尚           公告编号:临 2021-073

   债券代码:113589           债券简称:天创转债

                          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天创时尚”) 于 2021
 年 8 月 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天创时尚股份有限
 公司、李林、倪兼明、杨璐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58 号)(以下简称“《警
 示函》”),根据相关要求,现将《警示函》披露如下:

     一、警示函内容

     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李林、倪兼明、杨璐:

     经查,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创时尚)存在以下违规问题:

     天创时尚于 2017 年向关联方 United Nude International Limited (以下简称 UN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广州优人鞋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人鞋业)提供了合计 250
 万美元的三年期有息借款。关联方 UN 公司及优人鞋业到期未偿还上述借款,天创时尚
 未及时披露关联方借款逾期信息。天创时尚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二条、 第三十二条等相关规定。

     天创时尚董事长李林,总经理倪兼明,董事会秘书杨璐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三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
 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
 决定对天创时尚、李林、倪兼明、杨璐釆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们应认真吸
 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同时公司应对相关责任
 人员进行内部问责,于收到本决定书 30 日内向我局报送整改报告、内部问责情况报告,
 并抄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1、公司已对与关联方 UN 公司及优人鞋业的借款往来业务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和核
实,除该笔三年期有息借款到期未偿外,不存在其他违反上述规定的借款情形。

    2、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上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公司及相
关人员将充分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对《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证券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全面梳理、健全并严格
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加强信息披露管理,持续提高公司规
范运作水平及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将持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
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并将按照上述警示函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广东证监局报送整改
报告。

    3、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继续严格按
照相关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