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创时尚: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进展公告2021-09-25
证券代码:603608 证券简称:天创时尚 公告编号:临 2021-071
债券代码:113589 债券简称:天创转债
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委托理财金额、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委托理财期限
请详见公告正文一、本次委托理财概述之(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履行的审议程序
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创时尚”)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
度不超过 6.2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阶段性委托理财, 用于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以获得一定的收益,在确保不影响自有流动资金
使用的情况下进行滚动使用。本次委托理财资金不得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
证券投资基金以及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流动性资金的情况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
率,降低财务成本。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预期年 预计收 是否构
序 产品 金额
委托方 受托方 产品名称 化收益 益金额 产品期限 收益类型 成关联
号 类型 (万元)
率 (万元) 交易
1 天创时尚股 民生银行 股份 有限公 银行理 中国民生银行贵竹固收 10000 3.50% 35.48 2021.8.16-2 固 定 收益 类 否
司广州分行营业部 财产品 增利单月持有期自动续 021.9.22 开 放 式净 值
份有限公司
期(对公)理财产品 型
2 天津世捷物 中国银行 股份 有限公 银行理 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 1000 2.728% 2.24 2021.8.16-2 非 保 本浮 动 否
司广州东涌支行 财产品 021.9.15 收益
流有限公司
广州分公司
3 天津世捷物 中国银行 股份 有限公 银行理 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 200 2.736% 0.54 2021.8.10-2 非 保 本浮 动 否
流有限公司 司广州东涌支行 021.9.15 收益
财产品
广州分公司
4 帕翠亚(天 交通银行 天津 武清支 银行理 “蕴通财富稳得利”7 200 2.50% 0.10 2021.8.26-2 非 保 本浮 动 否
津)服饰有 行 天周期型 021.9.2 收益
财产品
限公司
5 帕翠亚(天 交通银行 天津 武清支 银行理 “蕴通财富稳得利”14 300 2.65% 0.30 2021.8.26-2 非 保 本浮 动 否
津)服饰有 行 天周期型 021.9.9 收益
财产品
限公司
预期年 预计收 是否构
序 产品 金额
委托方 受托方 产品名称 化收益 益金额 产品期限 收益类型 成关联
号 类型 (万元)
率 (万元) 交易
6 帕翠亚(天 交通银行 天津 武清支 银行理 “蕴通财富稳得利”14 500 2.65% 0.51 2021.9.10-2 非 保 本浮 动 否
津)服饰有 行 天周期型 021.9.24 收益
财产品
限公司
7 帕翠亚(天 交通银行 天津 武清支 银行理 “蕴通财富稳得利”7 200 2.50% 0.10 2021.9.17-2 非 保 本浮 动 否
津)服饰有 行 天周期型 021.9.24 收益
财产品
限公司
8 帕翠亚(天 交通银行 天津 武清支 银行理 “蕴通财富稳得利”7 1000 2.50% 0.55 2021.9.18-2 非 保 本浮 动 否
津)服饰有 行 天周期型 021.9.26 收益
财产品
限公司
9 帕翠亚(天 交通银行 天津 武清支 银行理 “蕴通财富稳得利”7 5000 2.50% 2.40 2021.9.22-2 非 保 本浮 动 否
津)服饰有 行 天周期型 021.9.29 收益
财产品
限公司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其负责组织具体实施。
公司财务中心会同董事会秘书处的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
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
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 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
监督;
3.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 公司财务中心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
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 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6. 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
赎回)岗位分离;
7.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天创时尚; 乙方: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
(1)理财产品:中国民生银行贵竹固收增利单月持有期自动续期(对公)理财
产品
(2)理财产品代码:FBAE68603G
(3)产品起息日:2021-8-16
(4)产品到期日:2021-9-22
(5)合同签署日期:2021-8-16
(6)理财本金:10,000 万
(7)收益率:3.5%
(8)支付方式:银行根据合同直接扣款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10)交易杠杆倍数:100%
(11)流动性安排:无固定期限,投资者开放日的有效申购,自管理人受理每笔
产品份额申购的开放日的下一个自然日起,每 35 个自然日为一个持有期。
(12)清算交收原则:在本产品的存续期内,投资者持有的理财产品份额在对应
的持有期到期日 15:00 之前可提出赎回申请,持有期到期日 15:00 之后的赎回
申请将顺延至下一个持有期到期日受理。未申请赎回的理财产品份额自持有期到
期日次日起进入下一个持有期封闭运作。15:00 之前可提出赎回申请,持有期到
期日 15:00 之后的赎回申请将顺延至下一个持有期到期日受理。未申请赎回的
理财产品份额自持有期到期日次日起进入下一个持有期封闭运作。
(13)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
1. 固定管理费:【0.20】%/年
2. 销售费:【0.30】%/年
3. 托管费:【0.03】%/年
4. 业绩报酬:无
理财产品存续期内,管理人根据根据市场情况或相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规
定需对业绩报酬提取的比例、标准等进行调整时,管理人将提前三个工
作日通过《投资者权益须知》“信息披露”约定的方式进行信息披露,投
资者在信息披露期间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即视为同意,前述调整将在信
息披露期结束后自动生效;投资者不接受的,管理人允许投资者按照理
财产品合同的约定提前赎回本理财产品,如发生巨额赎回,按照理财产
品合同约定的巨额赎回约定处理。
5. 其他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交易费、手续费等按照国家有关法令
规定属于理财资产应列支和承担的一切费用,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按相
关法令规定或合同约定支付。
(14)违约责任:无。
甲方:天津世捷物流;乙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涌支行
(1)理财产品: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
(2)理财产品代码:AMRJYL01
(3)产品起息日:2021-8-16
(4)产品到期日:2021-9-15
(5)合同签署日期:2021-8-16
(6)理财本金:1,000 万
(7)收益率:2.728%
(8)支付方式:银行根据合同直接扣款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10)交易杠杆倍数:100%
(11)流动性安排:本理财产品理财产品可以每个交易日申购赎回,能够基本满
足投资者的流动性需求。
(12)清算交收原则:在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除周六、周日、中国法定假日以
外的工作日为本理财产品开放申购、赎回的交易日。产品受理时间内,申购资金
从客户账户中实时扣除,赎回资金(投资者申请赎回的理财产品份额×1 元)实
时返回客户账户。
(13)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
1.产品管理费率 0.3%(年率);
2.销售服务费率 0.3%(年率);
3.托管费率 0.03%(年率);
4.其他:投资账户开立及维护费、交易手续费、资金汇划费、清算费;与产
品相关的审计费、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执行费、信息披露费;增值税及附
加税费等,在实际发生时按照实际发生额支付;
5.本理财产品无申购、赎回费。
(14)违约责任: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投资者无权单方面主动决定终止本理财
产品。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理财产品管理人有权按照本理财产品资金运作的实际
情况,主动终止本理财产品。如理财产品管理人需要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将至
少提前 3 个工作日(含)予以公告。
甲方:天津世捷物流;乙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涌支行
(1)理财产品: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
(2)理财产品代码:AMRJYL01
(3)产品起息日:2021-8-10
(4)产品到期日:2021-9-15
(5)合同签署日期:2021-8-10
(6)理财本金:200 万
(7)收益率:2.736%
(8)支付方式:银行根据合同直接扣款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10)交易杠杆倍数:100%
(11)流动性安排:同上述理财产品“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的流动性安排一
致。
(12)清算交收原则:同上述理财产品“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的清算交收原
则一致。
(13)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同上述理财产品“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
的业务管理费收取约定一致。
(14)违约责任:同上述理财产品“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的违约责任一致。
甲方:帕翠亚(天津);乙方:中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武清支行
(1)理财产品:“蕴通财富稳得利”7 天周期型
(2)理财产品代码:2161210642
(3)产品起息日:2021-8-26
(4)产品到期日:2021-9-2
(5)合同签署日期:2021-8-25
(6)理财本金:200 万
(7)收益率:2.5%
(8)支付方式:银行根据合同直接扣款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10)交易杠杆倍数:100%
(11)流动性安排:7 天(不含单期产品到期日或单期产品提前终止日,如遇该
期产品提前终止或该期产品起始日、到期日调整,则产品投资期限由实际投资期
限确定。)客户可在开放期内任一开放日(T 日)的交易时间购买,资金于 T+1
个工作日扣划并确认,T+1 日作为该期理财产品起始日并从 T+1 日开始计算理财
收益。
(12)清算交收原则:单期产品到期日当日。
(13)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1.托管费率:0.05%/年,按月收取;2.销售
手续费率:0.20%/年,单期产品到期后收取;3.投资管理费:单期产品下,银行
以产品投资运作所得为限,按照产品协议的约定,在扣除托管费、销售手续费等
费用后(如有),向客户支付应得理财本金及理财收益。如产品投资运作所得未
达到按单期产品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计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将不收取投资管理费,
产品投资运作所得超过按单期产品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计算的投资收益的部分,
作为银行投资管理费归银行所有。
(14)违约责任:
出现以下情况,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即指银行已成立未到期的各单期
理财产品全部提前终止):1.若本理财产品余额持续 10 个工作日低于理财产品
规模下限;2.由于监管机构要求或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终止产品;3.因不可抗力及
/或意外事件导致银行无法继续履行产品协议;4.银行根据市场情况认为需要终
止产品。
甲方:帕翠亚(天津);乙方:中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武清支行
(1)理财产品:“蕴通财富稳得利”7 天周期型
(2)理财产品代码:2161210858
(3)产品起息日:2021-9-17
(4)产品到期日:2021-9-24
(5)合同签署日期:2021-9-16
(6)理财本金:200 万
(7)收益率:2.5%
(8)支付方式:银行根据合同直接扣款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10)交易杠杆倍数:100%
(11)流动性安排:同上述理财产品“蕴通财富稳得利”7 天周期型的流动性
安排一致。
(12)清算交收原则:同上述理财产品“蕴通财富稳得利”7 天周期型的清算
交收原则一致。
(13)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同上述理财产品“蕴通财富稳得利”7 天
周期型的业务管理费收取约定一致。
(14)违约责任:同上述理财产品“蕴通财富稳得利”7 天周期型的违约责任
一致。
甲方:帕翠亚(天津);乙方:中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武清支行
(1)理财产品:“蕴通财富稳得利”7 天周期型
(2)理财产品代码:2161210874
(3)产品起息日:2021-9-18
(4)产品到期日:2021-9-26
(5)合同签署日期:2021-9-17
(6)理财本金:1,000 万
(7)收益率:2.5%
(8)支付方式:银行根据合同直接扣款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10)交易杠杆倍数:100%
(11)流动性安排:同上述理财产品“蕴通财富稳得利”7 天周期型的流动性
安排一致。
(12)清算交收原则:同上述理财产品“蕴通财富稳得利”7 天周期型的清算
交收原则一致。
(13)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同上述理财产品“蕴通财富稳得利”7 天
周期型的业务管理费收取约定一致。
(14)违约责任:同上述理财产品“蕴通财富稳得利”7 天周期型的违约责任
一致。
甲方:帕翠亚(天津);乙方:中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武清支行
(1)理财产品:“蕴通财富稳得利”7 天周期型
(2)理财产品代码:2161210875
(3)产品起息日:2021-9-22
(4)产品到期日:2021-9-29
(5)合同签署日期:2021-9-18
(6)理财本金:5,000 万
(7)收益率:2.5%
(8)支付方式:银行根据合同直接扣款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10)交易杠杆倍数:100%
(11)流动性安排:同上述理财产品“蕴通财富稳得利”7 天周期型的流动性
安排一致。
(12)清算交收原则:同上述理财产品“蕴通财富稳得利”7 天周期型的清算
交收原则一致。
(13)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同上述理财产品“蕴通财富稳得利”7 天
周期型的业务管理费收取约定一致。
(14)违约责任:同上述理财产品“蕴通财富稳得利”7 天周期型的违约责任
一致。
甲方:帕翠亚(天津);乙方:中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武清支行
(1)理财产品:“蕴通财富稳得利”14 天周期型
(2)理财产品代码:2161210658
(3)产品起息日:2021-8-26
(4)产品到期日:2021-9-9
(5)合同签署日期:2021-8-25
(6)理财本金:300 万
(7)收益率:2.65%
(8)支付方式:银行根据合同直接扣款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10)交易杠杆倍数:100%
(11)流动性安排:14 天(不含单期产品到期日或单期产品提前终止日,如遇
该期产品提前终止或该期产品起始日、到期日调整,则产品投资期限由实际投资
期限确定。)
(12)清算交收原则:单期产品到期日当日。
(13)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1.托管费率:0.05%/年,按月收取;2.销售
手续费率:0.20%/年,单期产品到期后收取;3.投资管理费:单期产品下,银行
以产品投资运作所得为限,按照产品协议的约定,在扣除托管费、销售手续费等
费用后(如有),向客户支付应得理财本金及理财收益。如产品投资运作所得未
达到按单期产品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计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将不收取投资管理费,
产品投资运作所得超过按单期产品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计算的投资收益的部分,
作为银行投资管理费归银行所有。
(14)违约责任:出现以下情况,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即指银行已成
立未到期的各单期理财产品全部提前终止):1.若本理财产品余额持续 10 个工
作日低于理财产品规模下限;2.由于监管机构要求或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终止产品;
3.因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导致银行无法继续履行产品协议;4.银行根据市场
情况认为需要终止产品。
甲方:帕翠亚(天津);乙方:中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武清支行
(1)理财产品:“蕴通财富稳得利”14 天周期型
(2)理财产品代码:2161210843
(3)产品起息日:2021-9-10
(4)产品到期日:2021-9-24
(5)合同签署日期:2021-9-9
(6)理财本金:500 万
(7)收益率:2.65%
(8)支付方式:银行根据合同直接扣款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10)交易杠杆倍数:100%
(11)流动性安排:同上述理财产品“蕴通财富稳得利”14 天周期型的流动性
安排一致。
(12)清算交收原则:同上述理财产品“蕴通财富稳得利”14 天周期型的清算
交收原则一致。
(13)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同上述理财产品“蕴通财富稳得利”14 天
周期型的业务管理费收取约定一致。
(14)违约责任:同上述理财产品“蕴通财富稳得利”14 天周期型的违约责任
一致。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委托理财产品“中国民生银行贵竹固收增利单月持有期自动续期(对公)理
财产品”,为固定收益类开放式净值型。本理财产品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
1.固定收益类资产:银行存款、大额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地方政府
债券、中央银行票据、政府机构债券、金融债券、同业存单、公司信用类债券、
次级债、二级资本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在银行间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
场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应纳入债权类资产的永续债;固定收益类公募基金、资
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
2.权益类资产:国内依法发行的股票(包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
及其他经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应纳入权益类资产的永续
债;权益类公募基金、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混合类公募基金、资产管理计
划和信托计划;
3.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商品及金融期货、期权、互换和远期合约,商
品及金融衍生品类公募基金、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在当前阶段,本产品投
资的权益类资产主要为权益类和混合类公募基金。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银
行理财投资其他品种,经审议批准,在履行适当公告或披露程序后,可以将其纳
入投资范围。
委托理财产品“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本理财产
品募集的资金主要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
1.1 货币市场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存款、存单、质押式回购等。
1.2 固定收益证券: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金融债、次级债、中央银行票据、
政策性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超级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
公开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等。
1.3 以固定收益类资产为主要投资标的的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各类资产管理
产品或计划。
1.4 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金融投资工具。
本理财产品不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及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
委托理财产品“蕴通财富稳得利”7 天周期型、14 天周期型,为非保本浮
动收益型。投资范围 1.固定收益类:银行间和交易所发行的国债、金融债、央
票、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商业银行发
行的次级债和混合资本债、非公开定向发行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PPN)、
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和其他固定收益类资产。以上固定收益工具若有公
开信用评级,信用评级应为 AA 以上(含 AA);2.货币市场类:同业存款、同业
借款、债券回购、货币基金和其他货币市场类资产;3.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和其他
类: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信托贷款、委托债权、应收账款、承兑汇票、信用证、
各类受益权和其他资产。
(三)风险控制分析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投资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上述产品的年化收益率高于同等期限的银行存款
利率。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行使单笔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
分之五额度范围内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一年内,具体由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财务中心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及资
金使用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公司委托理财受托方为: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01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988)和中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代码:601328),均为已上市金融机构。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上述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
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元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777,716,500 2,691,246,326
负债总额 1,076,046,578 970,694,935
资产净额 1,701,669,922 1,720,551,391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1-12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6,098,264 242,091,317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公司
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
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上述理财不会对公司未来
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较大影响。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
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货币资金为 80,194.10 万元,理财产品总金额
为 20,873.00 万元,为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委托理财。本次自有资金理财的金额
为 18,400.00 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及理财产品金额两项合计的 18.21%。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公司本
次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
收益(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确认的会计处理为准)。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五、 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低风险理财产品,但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
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
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
超过 6.2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阶段性委托理财,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以获得一定的获益,在确保不影响自有流动资金使用的
情况下进行滚动使用。本次委托理财资金不得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
投资基金以及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
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
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授权财务总监行使单笔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百分之五额度范围内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该额度有效期自 2020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内有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认为: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
求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6.2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议案履行了必要法律程序及审批程序。因此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发表意见如下: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不影响公司与全资子
公司、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
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的收益,不会对
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尚未收回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本金金额
1 券商理财产品 15,000 15,000 235.44 -
2 银行理财产品 126,760 81,560 478.26 45,200
合计 141,760 96,560 713.70 45,2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47,8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27.78%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1.55%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45,20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16,800
总理财额度 62,000
特此公告。
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