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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创时尚: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31  

                                         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作为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公司已披
露的相关信息真实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我们同
意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专项报告。

    二、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普华永道”)在为公司提供 2021 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遵循了《中国注册会
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完成
了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2021 年度审计报
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认为普华
永道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
作的质量要求。公司续聘普华永道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
《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
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2 年度担保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
需要,有利于公司整体经营发展,公司以预计担保额度的形式进行审议并授权,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 2022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周宏骐、伏军、胡世明

                                                       2022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