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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创时尚: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9  

                                         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作为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
的谨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和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的需求。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
期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要求。因此,
我们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公司已披露
的相关信息真实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我们同意
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专项报告。

    三、关于 2023 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募集资金安全以及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其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单日最
高余额不超过 3,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关于 2023 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
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
效率,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 2023 年
度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40,000 万元(含本
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五、关于 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份回购
规则》(2022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在公司 2022 年度已使用人民币
43,976,184 元回购股份、且公司 2022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合并层面未分配利润及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的情况下,公司 2022 年度拟
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公
司未来发展状况所做出的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
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
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及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
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及 2023 年度薪
酬方案的确定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公司薪酬方案是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
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我们一致同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及 2023 年度薪酬方案,并同意
将董事 2022 年度薪酬及 2023 年度薪酬方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
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依据充分,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及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
税资产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
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终
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事项。

    八、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执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中国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事项。
    九、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3 年度授信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资金
需要,申请授信必要性充分、用途合法合规,我们认为本次申请授信事宜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
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我们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 2023 年度向金融
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3 年度担保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
需要,有利于公司整体经营发展,公司以预计担保额度的形式进行审议并授权,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 2023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周宏骐、伏军、胡世明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