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索通发展: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18-036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24 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
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
议由董事长郎光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
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
逐项自查后,认为公司各项条件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满足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要求。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要求,公司拟定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
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
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发行规模和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94,500 万元(含 94,500
万元),具体发行数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4、债券期限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安排,结合本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及公司未来的经营和财务状况等,本次发行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5、债券利率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
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
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
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其中, 为年利息额;B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
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② 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
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
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
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7、转股期限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
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8、转股价格的规定及其调整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
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
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额÷该日公司
股票交易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
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
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
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
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
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
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公司股份类别、
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
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本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
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
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
相关规定来制订。
    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修正权限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 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90%时,公司董事
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
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
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
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暂停转股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转股价格
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
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及转股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
公式为:Q=V÷P
    其中:Q 为转股数量,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V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持
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P 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
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
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11、赎回条款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市
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
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
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三十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② 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IA 为当期应计利息;B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为计息天数,
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12、回售条款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 A 股股票在任何
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
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
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
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
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
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
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
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
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
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
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
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
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
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
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
售权。
    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 A 股股票享有与原 A 股股
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本
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15、向原 A 股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向公司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原 A 股股东有权放弃
配售权。具体优先配售比例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确
定,并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之
外的余额和原 A 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
销。
    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① 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期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② 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期可转债转为公司
A 股股票;
    ③ 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④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本
期可转债;
    ⑤ 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⑥ 按《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期可转债本
息;
    ⑦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
并行使表决权;
    ⑧ 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① 遵守公司发行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② 依其所认购的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③ 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④ 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
前偿付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⑤ 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如下:
    ① 当公司提出变更本期《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方案时,对是否同意
公司的建议作出决议,但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作出决议同意公司不支付本期债券
本息、变更本期债券利率和期限、取消《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的赎回或回售条
款等;
    ② 当公司未能按期支付可转债本息时,对是否同意相关解决方案作出决议,
对是否通过诉讼等程序强制公司和担保人(如有)偿还债券本息作出决议,对是
否参与公司的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作出决议;
    ③ 当公司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
或者申请破产时,对是否接受公司提出的建议,以及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的
权利方案作出决议;
     ④ 当担保人(如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权
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⑤ 当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
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⑥ 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本规则的修改作出决议;
     ⑦ 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其
他情形。
     (4)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存续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
事会应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① 公司拟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② 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③ 公司发生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
散或者申请破产;
     ④ 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⑤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持有人书面
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⑥ 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⑦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
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94,500 万元(含 94,500 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使用募集资金投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已投入金额
号                                                              资额
     云南索通云铝炭材料有限公司
     600kt/a(900kt/a 项目一期)
1                                  207,977.2       -           46,800
     高电流密度节能型炭材料及余
              热发电项目
2    收购重庆锦旗碳素有限公司部    37,762.16       -           13,900
序                                                           使用募集资金投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已投入金额
号                                                               资额
          分股权及扩建项目
     嘉峪关索通预焙阳极有限公司
3                                   17,747.8     1,462.71       16,200
       54 室焙烧炉节能改造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            -           17,600
                            合计                                94,500

     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
总额,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
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
筹解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
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18、募集资金存管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已经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
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19、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20、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限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相关决议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有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索通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
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使用募集资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已投入金额
  号                                                               金投资额
         云南索通云铝炭材料有限公司
         600kt/a(900kt/a 项目一期)
   1                                    207,977.2       -          46,800
         高电流密度节能型炭材料及余
                   热发电项目
         收购重庆锦旗碳素有限公司部
   2                                    37,762.16       -          13,900
               分股权及扩建项目
         嘉峪关索通预焙阳极有限公司
   3                                    17,747.8     1,462.71      16,200
           54 室焙烧炉节能改造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           -          17,600
                              合计                                 94,500

       就上述募集资金使用,公司已编制《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索通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公司
编制了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同时,公司审
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报告出具了《索通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索通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以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
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
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即期
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公司相关
主体对保证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索通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以及相关
承诺的公告》。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索通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索通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建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鉴于公司拟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次发行
可转债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专项存储账户,实行专户专储管理。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
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保证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工作,根据资本市场情况
确定本次发行的具体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
权人士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有关事
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制定和实施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包括:在
发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及发行方案,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最终方案,包括
但不限于确定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及对象、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比例、初始转股
价格的确定、转股价格修正、赎回、债券利率、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及其
召开程序以及决议的生效条件、决定本次发行时机、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如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监管部门对于发行 A 股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要求等(但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
对本次发行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修订、调整和补充。
    3、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募集资金投向范围内,根据有关部门对具体项目
的审核、相关市场条件变化、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度及实际资金需
求等因素综合判断调整或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根据项目实际进度及经
营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自筹资金先行实施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要
求及市场状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
    4、决定聘请相关专业服务机构,办理本次发行与上市申报等事宜;根据监
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有关本次发行及上市的申报材料。
    5、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
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及保荐协议、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股
权转让协议、其他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协议、聘用中介机构协议以及对前
述协议的补充协议等。
    6、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和转股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
款,并办理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可转换公司债券挂牌上市等事宜。
    7、就本次发行有关事项向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审批、登记、
备案、核准、上市等手续。
    8、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
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或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政策发生变化时,酌
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终止。
    9、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摊薄即期回报及其
填补措施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最新
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即期
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并全权处理
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11、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索通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索通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本次董事会有关议案的需要,提请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4 日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尚需股东大会审议的
相关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索通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