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通发展:独立董事关于终止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2018-11-20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终止实施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
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
度的规定,作为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
谨慎性原则,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终止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
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终止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
锁的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终止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
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封和平、陈维胜、荆涛
2018 年 1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