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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索通发展: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18-12-06  

						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18-051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9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8 年 12 月 5 日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当前资本市场
环境及公司股价波动的影响,继续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
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在综合考量和平衡股东、公司、员工长远利益和短期利
益的基础上,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公司将终止
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体 362 名激励对象共计 325.22 万
股(含 2017 年度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孳息股份)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
购注销。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
终止实施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6)。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注销该部分股票。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340,239,060 股变更为 336,986,860 股。

    二、债权人需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
(2018 年 12 月 6 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
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
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可采
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材料邮寄地址:山东省临邑县恒源经济开发区新 104 国道北侧(邮
编:251500),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2、申报时间:自 2018 年 12 月 6 日起 45 天内(上午 9:00-11:00 下午
13:00-17:00)。
    3、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或邮件
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
样。
    5、联系人:袁钢、刘素宁
    6、电话:0534-2148011,传真:010-86496279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