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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索通发展: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9-01-17  

						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19-005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嘉峪关索通炭材料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嘉峪关索通炭
材料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4,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
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49,443.14 万元(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嘉峪关索通预焙阳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嘉峪关预焙阳极”)分别于 2019 年 1 月 15 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嘉峪关分行(以下简称“建行嘉峪关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公司
控股子公司嘉峪关索通炭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峪关炭材料”)与建行嘉
峪关分行签订的《银行承兑协议》项下 4,000 万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此外,嘉峪关炭材料为该《银行承兑协议》与建行嘉峪关分行签署了《保
证金质押合同》,向建行嘉峪关分行提供了 2,000 万质押保证金。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 2018 年度对外担保及相关授权的议案》,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将根据各银行
授信要求,为额度内的综合授信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 43 亿元(包
括已发生但尚未到期的借款担保余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 2018 年 3 月 20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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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15)。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并在有效期内,无需再次
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嘉峪关索通炭材料有限公司
    2、住所:甘肃省嘉峪关市嘉北工业园区
    3、法定代表人:荆升阳
    4、经营范围:预焙阳极生产、批发零售及技术服务;建筑材料、装饰材料、
五金交电、文化用品、体育用品、针纺织品、皮革制品、服装鞋帽、(以下项目
不含国家限制项目)化工产品、金属材料、工矿产品、机电产品的批发零售;计
算机应用软件开发。
    5、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147,546.64           116,191.55

      流动负债总额                       67,946.50            44,695.53

      负债总额                           87,645.63            56,507.93

      资产净额                           59,901.01            59,683.62

      营业收入                          116,988.52            93,234.97

      净利润                             22,208.77            10,084.31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金额:公司担保金额为 4,000 万元;嘉峪关预焙阳极担保金额为 4,000
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叁年
止。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后两年止。若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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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人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两年止。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
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
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
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
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
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与子公司之间进行的担保。截至 2019 年 1 月 16 日,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
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人民币 430,000 万元,占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的 181.39%;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200,608.14 万元,占公
司 2017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84.63%。
    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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