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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索通发展: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0-16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19年10月15日召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
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性原则,我们认真审阅了本次会议审议
的《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人士办理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相关事项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授权董事
会及董事会转授权人士办理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有效期,有利于
保障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顺利推进和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期、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人士办理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有
效期延长十二个月(即 2019 年 11 月 14 日至 2020 年 11 月 13 日),并同意将该
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封和平、陈维胜、荆涛

                                                         2019 年 10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