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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索通发展: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02-05  

                        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1-015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嘉峪关索通炭材料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嘉峪关索通炭
材料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10,435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51,735 万元(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保证人”)于 2021 年 2 月 3 日与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峪关分行(简称“债权人”)签订了《最高额保证
合同》,为控股子公司嘉峪关索通炭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债务人”)在该行开展
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
于 2020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公司及其子公司将根据各银行授
信要求,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 63 亿
元(包括已发生但尚未到期的借款担保余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4 月 28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度担保额度及相关授权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0-039)。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并在有效期内,无需再次
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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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嘉峪关索通炭材料有限公司
    2.住所:甘肃省嘉峪关市嘉北工业园区
    3.法定代表人:荆升阳
    4.经营范围:预焙阳极生产、批发零售及技术服务;建筑材料、装饰材料、
五金交电、文化用品、体育用品、针纺织品、皮革制品、服装鞋帽、(以下项目
不含国家限制项目)化工产品、金属材料、工矿产品、机电产品的批发零售;计
算机应用软件开发。
    5.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109,827.96           128,237.81

     流动负债总额                         46,311.90            59,337.52

     负债总额                             47,585.90            60,543.27

     资产净额                             62,242.06            67,694.54

              项目               2019 年度             2020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114,874.68            76,449.20

     净利润                                3,587.24             7,336.66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金额:10,435 万元人民币。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
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
债权人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
行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
告费、律师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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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
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
年止;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
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展期无需经保证人同意,
保证人仍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债权
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及子公司之间进行的担保。截至
2021 年 2 月 4 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担保总额指股东大会已批准的
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人民币 547,787.29 万元,
占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211.09%;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
为人民币 397,787.29 万元,占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53.29%。
    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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